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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居保护还是拆除?呼声与现状相悖 争议不断


来源:凤凰山东综合整理

目前名人故居存在保护原则界定不清、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等问题,尤其缺乏对于“名人”、“名人故居”的法律界定,缺少相应的准入标准、申报程序、筛选机制。 譬如,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有3000多年建城史,800

目前名人故居存在保护原则界定不清、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等问题,尤其缺乏对于“名人”、“名人故居”的法律界定,缺少相应的准入标准、申报程序、筛选机制。

譬如,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有3000多年建城史,800多年建都史,古往今来多少有识之士在此居住,谁是名人究竟谁说了算?而且,很多名人在京租住地有七八处,哪处最值得保护?如果跟名人沾边就保护,那岂不是几乎每个院落都能说出点门道。

号称“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的泉城,曾吸引众多文人骚客在此居住,其中不乏许多老建筑。但“由于中国传统建筑多为土木结构,保存不易,能够确指原属某人或某人居住过的极少,因而济南市古代名人故居鲜有保存或名实难副。”

例如,1979年济南市曾公布“五龙潭秦琼故居”为首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在此却找不到隋唐时期的建筑,更无法确知哪一处建筑曾为秦琼的居所。2001年,济南市政府正式将此处文保单位更名为“五龙潭秦琼故里”。

另外,济南很多与名人有关的建筑都陆续被拆迁了。如,孙中山唯一一次来济南演讲的地点——大明湖路北侧原称“鸽子笼”的山东咨议局旧址,还有一些建筑还未发现和确认可能就已被拆除,如王尽美、邓恩铭等在济南的住所。

因为缺乏价值认定、掩护修缮的硬性规范和请求,名人新居能不能留、能不能保?能掩护到什么水平?是否表现出其应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这些都成了一件“碰运气”的事,这就是所谓的“抉择性掩护”。“名人新居的认定没有科学论证和法律根据,招致掩护行动的随便性,其发作的效果和影响不容小觑。”一位专家说。

有专家痛心表示,名人新居掩护更多取决于政治和商业的考量。假如既没有政治符号意义,又不具备商业开发的条件,那么基础上得不到应有的掩护。“即便幸运留下,但假如胡同里弄拆完了,仅仅留下一两栋房屋,不过是高楼间的盆景,意义何在?”

名人故居得不到良好的修缮和保护,肯定有财力上的问题。一部分名人故居,只是简单设立一块标牌,除当地居民外,社会公众根本无从知晓故居的来龙去脉。而有 些故居,则湮没于大杂院之中,不仅年久失修,而且改建、私搭乱建现象也比较严重,甚至居住者也普遍不知道这里曾经居住过名人。 

要保护:名人故居不只是一座房子

“拆掉一座城楼像挖去我一块肉,剥去了外城的城砖像剥去我一层皮。”半个世纪前,身为建筑学家的梁思成为保护北京古建筑大声疾呼的话语犹在耳旁。

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名人故居留下的不是房产所体现的经济价值,而是其中的精神价值。名人故居有三个重要特征,一是生命的见证。 名人走了,故居还在,也就是说名人的很多生活信息留在了里面,可以让后人去感受;再就是空间的见证,这个空间是实际存在的,其中所蕴涵的历史信息也是实际存在的,而这个空间已经成为一段值得保护的历史;最后是历史物质的见证,我们可以通过这座实际的建筑,来见证与其有关的一个人或一段历史的发生,而这段历史则是无法复制的一种宝贵财富。

正因此,名人故居不只是一座房子。对很多人来说,还寄托着感情,具有教育意义。

曾撰写过《观光心理探微》一书的心理学家卢志林曾表示:“很多人探访名人故居,是带着崇敬心和仰视感去感受景点文化的。如果眼前出现的场景与想象严重相悖,会直接伤害原有的情感,败坏游兴。”

由此,作为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者,应高度珍惜这一历史文化遗存的文化氛围。

现状:大多拆除消失经济效益成决定因素

经济效益已经成了决定名人故居最终命运的一个重要标准。名人故居本身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不高,加上我国用于发展名人故居旅游的资金短缺,导致它们在城市旅游中渐渐消失。

一些名人新居因没钱保护,只能自卖或被卖;即便没有被撤除,因为名人新居多身处闹市,往往成为开发地块中和睦谐的因素,因而有不少被迁至他处。

很多近现代名人故居的建筑并不具备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无法界定为文物,文物部门也就无法实施管理。

即使家喻户晓,名人新居得不到应有掩护的基础起因,在于现行文物掩护机制的不健全和相干法律法规的不完美。最为显著的是,对损坏者缺乏有效制约手腕,对治理部门,更无相应的义务追查,使得文物掩护缺乏能源。

不少城市提出“保护性修复”这类词语。但是国内名人故居多数“修旧如新”,看不到原本的面貌,更像拆除。修复历史名人故居本身并没有错,但很显然,很多能够决定名人故居生死的人看中的只是利益,也就是名人故居的“含金量”,是它们的经济价值而非历史价值。有专家曾指出,对历史古迹和名人故居,掀起破坏、拆迁“高潮”的正是“经营城市”口号被提出,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土地大幅升值的时期。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学者王徽直言:“这些拆除者心中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获得眼前的利益。”

有专家曾说,因为很多人过多地考虑个人或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利益,才造成了这个后果。所谓的“保护性拆除”都是骗人的,都是开发商在找借口。

而直接经济效益低、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方式单一、资金短缺,头顶文化标签的名人故居面对日益开放且竞争日趋激烈的旅游市场,愈发显现出无所适从。

再者,冯学钢认为,这与国内名人故居“小而散”的分布状况有关。“处于同一区域的各名人故居之间长期处于‘小而散’的状态,没有建立起联合发展关系,不能够形成线形或带状旅游发展模块。另外,国内大部分名人故居缺乏挖掘、衍化文化资源的条件,没有与景点、餐饮、纪念品和娱乐形成互动。因而无法适应现代人的旅游购物理念和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此外,国内名人故居类的旅游景点规模都比较小,可游览时间短,这对于那些千里迢迢来参观的旅游者来说,多少会感到兴味不足;而多数游客经常会因此而打消参观游览的念头。

对于名人故居的拆迁,我们不能只看到名人故居,而应全面审视城市开发建设,不仅要看它是否尊重历史文化,还要看它是否科学规划,是否违背民意、与民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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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名人故居 保护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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