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李升刚:把非公经济法制教育纳入普法大盘子
2015年01月29日 15:21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作者:宋翠
“我建议当期应强化非公经济群体法制教育,保障全体民营企业人士学法知法守法,主动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是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思想根基,强调人治而轻视法治,而民营企业主更热衷于用钱摆平一切,什么事情讲人情、义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一点在非公经济人士身上表现尤为突出。
原标题:委员李升刚:把非公经济法制教育纳入普法大盘子
人民网济南1月29日电(宋翠)“我建议当期应强化非公经济群体法制教育,保障全体民营企业人士学法知法守法,主动适应新常态、新任务。”山东省政协委员李升刚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非常关注非公企业的法制教育。
李升刚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扩大内需、解决就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巩固政府执政基础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当前非公经济领域普法教育存在种种问题。”李升刚分析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非公经济领域大都由分散的个体工商户组成,尽管有许多产业链的群体,但是组织分散和企业以金钱利益为目的的价值观决定了这个群体在接受教育中的先天不足。
其次是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思想根基,强调人治而轻视法治,而民营企业主更热衷于用钱摆平一切,什么事情讲人情、义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一点在非公经济人士身上表现尤为突出。
“普法队伍的制约也是因素之一。”李升刚说,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投入大见效慢,非公经济领域一是没有固定牵头的主管部门;二是没有普法教育的人员队伍;即使少数企业有了普法宣传员也是身兼数职;三无经费和宣教固定场所。
对此,李升刚建议,要按照四中全会要求,始终把提高民营经济人士法律素质,维护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提高非公经济领域法制化管理水平,作为普法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要根据非公经济领域的特点,各级主管部门要采取重点突破,分类施教方式,把非公经济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的法律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非公经济领域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人员众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法制观念淡薄,要采取各种行动有效的长效措施,逐企逐人坚持教育,要把握法制教育重点,突出各行业特点,不搞一刀切,不搞一贯制,因企因人,坚持内容、时间、人员、效果有机统一
"更重要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非公经济领域的普法教育。”李升刚建议,政府应把非公经济领域的普法教育纳入总体普法的大盘子,研究并分工专门部门负责,整合资源,利用好资源,把工作做实,让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主动适应新常态、新任务,为建立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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