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关于重视和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


来源:山东省政协网

原标题:关于重视和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 据统计,我省早在1994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达1700万人,是全国之首,占全省总人口的17%,远超国际1

原标题:关于重视和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

据统计,我省早在1994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达1700万人,是全国之首,占全省总人口的17%,远超国际10%的标准,并且增长迅速,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2208万人,占总人口的22%,有关预测显示,在未来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将超过70%,随着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增加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家庭、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存在的问题

1、 独生子女家庭产生的背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口政策明确提出“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我国在1979年开始正式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经生育有一个孩子的仍然处于育龄期的妇女也不充许生育第二个孩子,为从法律上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地位,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政策确定为基本国策。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城镇中大多数家庭都形成独生子女的事实。而现在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年过半百。如何在老龄化社会不断加剧的今天解决好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是我国当前老年人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2、独生子女家庭的特点。独生子女家庭成小型化特点,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大部分家庭成为“四二一家庭”(即一个独生子女家庭,由4个长辈、2个独生子女和1个小孩组成)模式,“四二一家庭”的出现给原来只依赖于家庭养老模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提早进入空巢期并空巢期延长的时间大约提前十年。失独家庭也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突出问题,他们的养老问题也是势在必行,据统计,我省每年产生近5千个失独家庭,目前失独家庭已超过5万,这些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应该更加关注和重视。 

3、独生子女父母经济来源有限和精神慰籍缺乏。独生子女父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退休金和养老保险(农民大部分没有),由于部分老年人退休金数量少,还要承担医疗费,一旦遇上医疗费用较大时往往需要子女的补贴,必然会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同时,独生子女父母随着他们的经济收入下降和年龄增大,不得不依赖于子女的照料,独生子女的工作压力大、事务繁忙、教育子女负担过重,往往在照顾老人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面临丧失经济收入、丧失健康、丧失配偶、丧失子女等一系列的不幸事件,心中难免凄凉,甚至空虚,特别需要子女的精神关怀和慰籍,但是独生子女不得不同时面对日常工作、养育子女和瞻养老人的多重压力,很难有足够的精力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也缺乏应有的生活照料。伴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空巢家庭数量也在急剧增长,老年人所面临的生活照料问题日益凸显。 

4、养老保障体系不建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越来越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2014年出台了《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但从总体来看,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活力不足,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低,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等,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公平与效率兼顾、资金来源广泛、保障形式多样、权力与义务相适应以及服务管理社会化的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5、养老政策制度不完善。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党和政府“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为了国家的建设付出了心血和牺牲了个人利益,到了老年阶段,国家和政府更应尊重他们的历史贡献,在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制度方面,更加关注和重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应专设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使他的老年过的更好,真正做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二、重视和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几点建议

1、全面普查提早规划。有关部门应对当前和未来几年我省独生子女家庭的基本状况及其特点等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普查,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政府在养老服务业做出全面科学的规划,特别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提前做出规划,以利于解决老龄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的良好运行。 

2、建立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四二一”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将直接导致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减少,而社会机构养老又远远满足不了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的需要,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既要满足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又能满足老年人的日益提高的精神生活的需求,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让生活在空巢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减少“孤独感”,同样既可以减少政府财力的投入,也可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同时还可以发挥社区居民的自主互助精神,因此,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最好结合点。政府应该大力提倡并给予政策扶持。 

3、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倾斜力度。从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各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物质补偿。在医疗方面适当增加对他们的补偿标准,在报销住院医疗费时,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增加,特别要优先享受大病医疗补助。建立计划生育补偿机制,向超生者征得的费用应明确划分一定比例用于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助。 

4、建立独生子女家庭救助机制。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不可避免地给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困难,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遭受夭折、伤残、重病等情况,要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捐助、群众受益”的企业冠名公益金,确保资金来源,主要救助有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  

5、高度重视“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怀和扶助力度,每年对“失独”家庭总量进行排查统计,不断完善相关政策,逐年提高?助标准,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更好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对“失独”家庭可探索建立“特殊保险制度”、政府设立“失独家庭专项养老金”,特困的“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应由政府全部承担。相关部门应建立人性化关怀体系,鼓励和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通过社会化、专业化运作,对失独老人开展心理辅导、家庭创伤治疗,延伸到日常照顾、上门义诊、助老陪聊、临终关怀等系列服务。 

6、探索和尝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新的机制和模式。试行“独生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每个成年人或就业的独生子女在自己的月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工资,政府追加?贴(个人和政府比例可为1:1),存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金帐户中,父母退休或特殊困难时可支取使用。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公休假制度的试点,同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在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给予独生子女家庭每人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探索“养老倒按揭”、 “以房养老”的养老保障模式,可以改善和解决收入偏低的孤寡老人的晚年生活。 

相关专题: 2015山东两会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独生子女 养老问题 政策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