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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六项措施抓好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来源:郓城县环保局

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全县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郓城大气污染在麦收和秋收期间阶段性加重态势,近日,该县下发了《郓城县2015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及督导方案》。 该方

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全县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郓城大气污染在麦收和秋收期间阶段性加重态势,近日,该县下发了《郓城县2015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及督导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即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巩固既有的秸秆禁烧工作成果,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同时加大禁烧工作力度,力争麦收秋收季节“地头不燃一把火,田间不冒一处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制定了以下六项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形成“县督导、乡(镇)落实、村(居)参与”三级禁烧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乡镇(办事处)、县工业园区是落实是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乡、镇(办事处)要落实《关于建设生态菏泽建设决定》中行政村建立环保管理员的规定,充分发挥村委会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先锋作用,采取乡镇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严盯硬守,严防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格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今年秸秆禁烧范围继续覆盖全县,夏秋两季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开展,实行乡镇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派员驻乡、驻村24小时督查,形成县督查乡镇、乡镇督查村,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查工作格局,强化惩罚措施,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 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县各督导小组要在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所督导的乡镇全面督导,对重点乡镇要派驻督导小分队重点督导,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乡与乡结合部的巡查暗访,及时制止秸秆焚烧现象,详细记录火点发生位置并向县禁烧办及时准确报送火点数。凡出现火点的,当即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凡出现两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对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在市电视台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凡出现四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由监察部门对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凡出现六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办事处及所辖村, 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各乡镇政府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要早谋划、早动手,就秸秆禁烧专门印发通告,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多种手段,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格局,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群的禁烧意识,使秸秆禁烧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部秸秆禁烧宣传及巡查专用车,坚持禁烧期间每天深入到田间地头、农户村落进行广泛宣传,每个村至少要有一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光盘,每天早、中、晚至少三次广播(对于确实没有宣传光盘播放设备的村庄,要由村委会安排专人每天至少三次宣读宣传材料),以500人为基本单位在村庄主干道等醒目位置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标语横幅,每500人至少有一条禁烧标语横幅(不足500人的乡村按500人计算)。

四是采取综合措施。要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要采取机收短留茬、粉碎还田等有效措施,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禁烧。

五是建立通报制度。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县秸秆禁烧各督导小组要明确一名专职负责联络人,每天向县禁烧办汇报本乡镇、本督导小组的秸秆禁烧检查情况。县禁烧办及时汇总各乡镇督导检查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县分管领导汇报,每天定期编发工作简讯,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通报。

六是试行禁烧保证金制度,提高基层工作积极性。设立县秸秆禁烧保证金财政专户,每个乡、镇、办事处于当年夏季麦收前向县区财政专户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夏秋两季禁烧保证金。每年12月下旬,经县禁烧组织机构考核合格的如数退还,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比例予以扣除,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相关专题: 菏泽环保局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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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秸秆禁烧 夏秋两季农作物 秋两季农作物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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