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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回应“离婚提案”乌龙:误把初稿给记者


来源:羊城晚报

原标题:提案建议“孩子不满10岁夫妻不能协议离婚”? 民革中央:这是个误会 羊城晚报讯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马汉青、张璐瑶报道:孩子不满10岁,夫妻不能协议离婚?有媒体报道,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中建议对孩

原标题:提案建议“孩子不满10岁夫妻不能协议离婚”?

民革中央:这是个误会

羊城晚报讯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马汉青、张璐瑶报道:孩子不满10岁,夫妻不能协议离婚?有媒体报道,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中建议对孩子还小的夫妻离婚进行严格限制。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务委员、宣传部部长吴先宁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这是个误会。

孩子不满10岁不能离婚?

2日,有媒体报道,民革中央在《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中提出,“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更需保护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此建议被报道后,引发热议。很多网友认为这种建议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侵犯了婚姻自由。

误会

工作人员误将初稿给记者

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务委员、宣传部部长吴先宁解释,2日上午,他们组织了一次提案新闻通气会,向一些媒体记者介绍情况。看到他们提供的提案目录,有记者提出,要看看《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然后工作人员就给这位记者提供了这份提案全文。

“我们提交大会的提案,往往要修改多遍,有一稿、二稿、三稿、四稿,甚至还会修改更多次。”吴先宁说,记者拿到提案就报道了,我们核查发现我们要提交上去的提案内容并没有那种表述,那只是我们的初稿,不是最终稿件。

吴先宁说,既然是代表民革中央提交的提案,每份都会认真讨论,力求有的放矢。

记者了解到,最终提交的这份提案,在建议部分表述改为“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有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提案还建议在婚姻法中,确立“未成年子女权益最大化”原则,强化对未成年子女正当权益的保护,明确监护权归属问题;明确抚养费标准和探视要求及其他相关保障,对抚养费的最低标准作出明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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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提案 记者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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