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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最好能由全国人大制定不动产登记法


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人大代表孙宪忠呼吁尽快出台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北大反腐专家李成言建议—— 不动产登记关联财产申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汪红)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我国正式施行。该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

原标题:人大代表孙宪忠呼吁尽快出台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北大反腐专家李成言建议——

不动产登记关联财产申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汪红)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我国正式施行。该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曾牵头起草该条例专家建议稿,他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今后公民领到的不动产证书将不会再五花八门,同时他呼吁尽快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

专家对话产权证不再五花八门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能解决哪些问题?

孙宪忠(以下简称孙):不动产登记也叫做“物权公示”,它是把不动产物权记载在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如遇争议,人们能够很方便地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来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中国正在进行的立法工作中的一场重头戏。

不动产物权今后将统一登记在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统一设置,一个登记辖区内的登记簿只能有一个,登记簿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由登记机构长期保存。

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体制始建于改革开放初期,最初从林业登记开始,逐步发展到土地登记、房地产登记等,在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农村耕地和农民宅基地登记。

这种登记比较混乱,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多部门登记。当时的登记部门包括土地、房屋、林业、草原等,为了强调各自利益,公路、铁路甚至邮政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登记系统。

另外,发给当事人的证书也五花八门,如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等。

这种情况今后将彻底改变,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不动产登记,既能进行土地登记,也方便进行房产登记,有助于统一登记。

不用担心房产隐私泄露

法晚:进行统一的登记制度,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吗?

孙: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人们不必担心个人房产信息会泄露。条例规定,查阅不动产登记簿的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比如,想买某套房子的人或因该房产发生纠纷的双方,才有资格查阅该房信息。

有些信息也不能公开过细,如商品房只需写明位置、面积等即可,至于房子的具体细节,只需登记部门掌握就行。当然,尽管不动产登记簿属于民法上的私人权利档案,但如果国家出于反腐败的需要,要查阅不动产登记簿,只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和刑事侦查手续,是可以查阅的。这就像银行,有义务为储户保密,但国家基于反腐反贪需要查阅贪官的钱,银行必须同意。

呼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法晚:该条例在实施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孙:现在出台的仅是暂行条例,最好是能够由全国人大来制定一部不动产登记法,属单行法律。

在很多国家,都是由法院来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登记是带有司法效果的一种行为。我们今后也可以考虑借鉴,比如说登记机构地位可以更高一些,不再属于行政管理机构的序列,而应该是带司法性质的独立机构。

另外,暂行条例的有些规定操作性不够强,比如关于登记程序的问题,普通登记就四个程序,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涂销登记,但条例并未对更正登记作出规定。那么,现实中如果出现了错误登记怎么办?如何更正?

还有几个问题应明确,如登记审查的问题,是要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这两种审查如何界定?什么情况下适用哪种方式?

还有登记簿的设置,将来的不动产权利怎么记载?以前土地房屋都是分开的,现在合在一起怎么弄?另外,应该先把地籍搞清楚,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地权。

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未来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

反腐思路助力打击官员腐败

该条例的实施对于推动反腐是否存在积极意义?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实施可能导致新一轮“反腐风暴”。

李成言教授说,从1995年开始,中央已先后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官员的财产申报范围也从简单的“收入”扩展到了官员的股票、不动产等。

但目前针对官员房产的反腐效果并不明显。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有助于摸清官员不动产的真实情况,以及发现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等房产问题,客观上将对发现和打击官员腐败产生极大助力。

李成言说,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对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是一种威慑,条例实施后,可能会有官员考虑“趁早”出售手中的多余房产。

虽然普通人无法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但纪检监察部门等机关在办案时可依照法律规定查询、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这无疑对处理贪腐案件和寻找线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反腐机关只要通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某一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

建言

与官员财产申报关联

李成言建议,相关部门在登记时应做好核实工作,避免出现官员漏报、瞒报;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应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关联,通过信息并轨对照核查官员财产申报是否属实。

不同于官员财产申报,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人员范围更广,是全民的不动产信息,因此在核查官员信息或调查案件时可以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迅速有效地掌握官员及周边亲属的房产情况,便于进一步追查。

这就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要实行全国联网共享,同时不动产信息也应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信息等相关联,通过各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打破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这是打击腐败的关键。

帮助隐匿房产应处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李成言认为,除了相关部门需加大审核、抽查等力度外,对于瞒报、虚报资产的官员也必须给予撤职,甚至司法处理等严惩。对于一些明知房产是腐败所得而协助其进行房产更名,帮助其隐匿财产的,也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李成言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官员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该效仿国外进行公开。

让官员的房产财产透明化,有利于加强民众的第三方监督,比如一个官员瞒报房产,其他知情的群众就可以进行举报,加强监管腐败的力度。

本版文/记者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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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不动产登记 全国人大 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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