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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社局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同等医保


来源:日照日报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9月1日起,备受各界关注的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开始参保缴费。“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原标题:市人社局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同等医保

本报讯(记者牟艳霞)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9月1日起,备受各界关注的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开始参保缴费。2015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将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市医保科负责人介绍。明年开始,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我市长期居住,并在公安部门办理暂住登记一年以上,且能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我市的营业执照或房产登记证明的外市户籍人员,都能在我市享受这一普惠大众的医疗保险待遇。

为保证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局对东港区、岚山区、莒县和五莲县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制定出整合措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全市统一的参保范围和项目,消除城乡医保待遇差异;城乡居民执行相同的个人交费标准,201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在校学生30元。我市还在全省创新推出居民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居民可自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今年起,参保居民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制度。居民个人无需多交一分钱,从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列支出部分费用,用于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患大病居民医疗费报销比例将大幅提升。截至9月24日,我市已为7088名参保居民报销大病保险医疗费90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史树梅)今年以来,市水利部门把解决群众吃水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抓手,争取到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计划资金493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3558万元,市财政投入600万元,用以解决农村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在工程规划建设中,该局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严把水源选择、设备材料、施工队伍等各个关口,积极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驻工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并不定期对工程管材进行监督抽查,对在抽查检测中不合格的管材企业,将取消其3年内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工程领域的投标资格。

针对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质差、管网设备老化、工程管理不善等问题,该局在岚山区高兴镇、五莲县街头镇启动了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工程试点,计划通过几年时间,全力抓好以往老旧水厂及供水管网的升级改造,切实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同时,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方针,重点发展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和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大大提高农村供水水平和保障率。

围绕农村供水管理,该局推行“政府监管、公司+协会经营、用水户民主参与”的管理模式,对新建的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由协会统一管理、统一水价、统一收费,并开通了“水利116服务热线”,在全市推选聘任了2851名农村水管员,为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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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城乡居民 我市 城乡供水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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