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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惠民政策


来源:黄海晨刊

将原来单纯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改为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综合计算确定贷款额度的方式。2012年,为全市2176户购房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5亿元,同比增长97%;2013年为3800户购房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7亿元,同比增长71%。

本报讯(记者王帅) 我市自1994年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未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体系,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存在着功能单一、使用范围窄和使用率低等问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影响了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的有效发挥。

为了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保证该办法顺利实施,又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暂行办法》《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资金支付暂行规定》《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等6个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

在《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额度计算、贷款担保方式和贷款担保模式等方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创新性惠民新举措。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更加人性化,考虑到低收入家庭和特困家庭的资金要求,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提取条件。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家庭开支;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临时家庭困难。

将原来单纯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改为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综合计算确定贷款额度的方式。对于工资收入较低、月公积金缴存额较少的家庭,可以通过积累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来提高贷款额度。

开办了六种担保方式。在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了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担保、质押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和房地产开发商阶段性担保等四种担保方式,使我市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达到六种,是全省最多的。

担保方式可灵活变更。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经借款人申请,可以变更贷款担保方式。

这样,借款人不仅可以在申请贷款时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选择担保方式,而且在贷款期间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随时变更担保方式,给借款人提供了极大方便,在全省属于首创。

将原来的以担保人数确定担保额度的模式,改变为以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确定担保额度的模式。对于我市中等收入的职工,一个人就能担保30万元。这样,既能有效的控制贷款风险,又解决了借款人找担保人难的问题。

取消了担保人不能贷款的限制。已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在担保期间,可以采取房产抵押、质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采取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的,要求担保公司不得再采取房产抵押或其他方式追加反担保,既简化了担保手续,又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这种做法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是首创。

原来只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现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利息支出。

新的惠民政策实施后,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投放,帮助更多的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2012年,为全市2176户购房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5亿元,同比增长97%;2013年为3800户购房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7亿元,同比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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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住房公积金 惠民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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