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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每年引领不少于300名大学生创业


来源:黄海晨刊

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引领不少于3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缴纳社保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给予补贴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原标题:每年引领不少于300名大学生创业

本报记者秦钊

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引领不少于3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

10月20日,日照市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炉”。《意见》对全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行了重点部署。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每年引领不少于300名大学生创业

组织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毕业生,下同)创业引领计划,每年引领不少于30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

对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缴纳社保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给予补贴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纳入到就业创业培训五年规划中,单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专项计划”,使每一名有就业创业和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市每年组织不少于600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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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就业毕业生 创业培训 大学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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