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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采购年均增长超30% 十余年节约865亿元


来源:鲁网

9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据介绍,2011年以来,山东省相继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担保3.17亿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19亿元。

发布会现场

原标题:山东政府采购年均增长超30% 十余年节约865亿元

鲁网9月24日讯(记者罗燕)9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5728.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采购额在增长,节约的资金也不少。据介绍,十多年来,全省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65.89亿元。

山东政府采购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三

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5728.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其中,2013年达到1248.91亿元,是2002年的23倍,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三位;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相当于当年全省财政支出的21.1%,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今年1至8月份,仅省本级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30.45亿元,同比增加23.61亿元,增长22.1%。”陈祥志说。

十多年来,全省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65.89亿元,相当于2004年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其中,2013年全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61.59亿元,是2002年的14倍。今年1至8月份,省本级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6.51亿元,同比增长21.6%,节约资金5.71亿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3.08亿元。

工程类政府采购快速发展2013年比重达到70.1%

陈祥志介绍,十多年来,政府采购范围快速扩大,由最初的办公用品拓展到农用机械、防汛救灾物资、医疗器械、维修保障服务、金融服务、市政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覆盖了政府活动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工程类政府采购快速发展,2013年达到875.43亿元,占当年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70.1%,比2002年的20.9亿元增长了40多倍。

同时,民生类政府采购项目日益增多,如中小学免费教材、农家书屋、良种补贴等,成为政府采购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着力点。2013年,省级采购小麦良种和义务教科书项目30.04亿元,占省级政府采购完成项目的23.1%,直接节约资金4.86亿元。

助力增长方式转变中小微企业获扶持

陈祥志表示,政府采购不仅注重采购过程,更需要通过采购结果发挥财政资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2013年全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09.88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9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同时,从严控制进口产品采购,保护本国企业市场份额。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积极创造条件。

据介绍,2011年以来,山东省相继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担保3.17亿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19亿元。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出台制度办法达200余项

据了解,各级财政部门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办法,形成了覆盖政府采购各环节的制度体系。陈祥志说,特别是近五年来,省市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制度办法达200余项。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成为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0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创新了评审专家管理机制。

2011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代理机构考核、不良行为通报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办法,都走在全国前列,为规范采购执业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12年制定出台《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国省道养护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范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采购人管理制度。尤其是2013年,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成为我省第一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政府规章。

实现“管采分离”10年整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山东省政府采购自1998年起步,最初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采购并实施监督管理,2004年实现“管采分离”,具体由省财政厅负责政府采购监管,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社会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执行。

“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390多家,从业人员8300多人,评审专家13000多人,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陈祥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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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政府 节约865亿元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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