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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4高考分数线划定原则 一本按1:1.2比例


来源:齐鲁网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4和1∶2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3.专科(高职)批,根据各专业类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各专业类目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目的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原标题:山东公布2014高考分数线划定原则一本按1∶1.2比例

齐鲁网济南6月24日讯24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明确了山东2014高考分数线的划定情况,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

(一)文理类

1.填报志愿资格线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2.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选拔录取测算分数线按招生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1∶1.1的比例确定。

本科军检分数线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5分划定。公安类专科体检分数线为本科军检线下40分;直招士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2次划定:

第1次,在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后,按照本科二批招生计划的1∶1.05划定。

(2)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进行计算(含服从调剂考生),最终确定本科二批控制线。

专科(高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一次性划定。

(二)艺术类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的招生计划确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4和1∶2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春季高考

1.春季高考提前批,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

2.春季高考本科批,先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测算各专业类目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对测算出的最高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平衡(防止各专业类别之间分数线差异过大),最终确定本科各专业类目录取控制分数线。

3.专科(高职)批,根据各专业类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各专业类目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目的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按我省普通文理本科二批第一次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少数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执行。

(五)优秀运动员

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按我省普通文理专科(高职)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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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分数线 比例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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