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3.36万户符合单独两孩条件 年增0.85万人
2014年06月04日 08:58
来源:日照新闻网
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鲁版“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5、夫妻唯一子女,夫妻离婚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鲁版“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6月3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根据摸底测算,日照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总数为3.36万户,占全市家庭总数的3.4%;其中有生育愿望家庭为2.86万户,占符合政策家庭的85%;按生育意愿和符合政策人群年龄构成情况测算,预计今后几年内每年新增出生人口0.85万人左右。
“这一天终于等来了。从开始知道要放开,我们就一直准备着呢。”“单独两孩”新政策落地后,市民孙女士高兴地说。日照市的落地也是从5月30日开始,紧随山东省的总体步伐。6月3日,市人口计生部门通过黄海晨刊发布统计数据,超八成符合生育政策的单独家庭想要生“二孩”,预计今后几年内每年新增出生人口0.85万左右。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根据摸底测算,日照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总数为3.36万户,占全市家庭总数的3.4%;其中有生育愿望家庭为2.86万户,占符合政策家庭的85%;按生育意愿和符合政策人群年龄构成情况测算,预计今后几年内每年新增出生人口0.85万人左右。
同时,市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导致扎堆生育。由此带来一些影响,譬如员工集中生育,单位人力吃紧;宝宝扎堆出生,医院床位紧张,入托就学困难等。因此,希望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免扎堆生育”。
新政出台,生还是不生?
不少市民陷入了纠结中,也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市民决定不再生了。
初为人父的冷先生是独生子,和妻子每年收入约10万元,可他算了一笔账之后,便打消了再生一胎的念头,“不生孩子不知道,一生孩子吓一跳。连个品牌奶瓶都要好几十元!”冷先生直呼“养不起”,请个月嫂,要好几千元;奶粉、尿片、玩具、拍照、早教……一年要3—4万元的开销,这还没算大人的花费。
“我公婆身体不好,爸妈还没退休,自己要上班,请保姆不放心,不生也是无奈的选择。”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孙女士感叹。另外,孙女士还顾虑到,“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再生一个直接影响到升迁、收入。”
今年30岁的郭先生,期盼再生一胎,他认为生二胎降低家庭风险系数。郭先生说,他的一位朋友年前在车祸中遇难,失去独生女儿的父母悲痛欲绝。现在,他们已经快60岁了,逢年过节,老两口痛不欲生。“独生子女家庭有风险,这种事情应该看长远。”
与年轻人相比,长辈们对二孩的态度明显更热情。“我婆婆说了,一定得生,她给我带!”市直一区的吴女士说,小区里的老人们基本都是这个态度,“原来是怕违反政策不敢生,现在能生了为啥不生?”
各大医院产科床位调查
此外,“单独两孩”政策落地,这对于我市各大医院的产科来说,无疑将面临一个考验。6月3日,记者了解到,市内各大医院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增加床位、进行病房改造、增加医护人员,让即将到来的小宝宝们能有个舒适的环境。
“从今年2到4月份生孩子的状况来看,今年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不少,今年预计接生6000多个孩子,这在龙年的时候也达到了这个数字。今年受‘单独两孩’政策的影响,出生的孩子肯定增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医院也增加了床位,进行了病房改造。以前,产科70张床位,目前增加到了94张床位。”昨天,日照市人民医院产科主任周宣秀告诉记者,“单独两孩”政策没有实施前,就有不少妇女到产科提前做检查,为生“两孩”做准备。
“今年是马年,生孩子的特别多,目前已经是超负荷运转。”日照市中医医院宣传科的杨洪波介绍,“产科现有床位54张,再有需要就要临时加床。”
“我们医院现在产科的床位有31张,‘单独两孩’政策在日照刚刚落地,对医院床位的影响还不是很大。”日照市妇幼保健医院产科相关负责人说。相关链接
“单独两孩”政策要点
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鲁版“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据介绍,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了。
享受单独两孩有三个限制
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 2、无子女的夫妻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 3、夫妻生育子女中唯一存活的,且已死亡的其他子女均未曾生育; 4、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查找不到兄弟姐妹的; 5、夫妻唯一子女,夫妻离婚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6、夫妻唯一子女,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7、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又合法收养残疾儿童的原子女。
界定独生子女需提交材料
其父母的户籍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办理《生育证》需提交材料
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本报记者马秀萍整理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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