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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19日起可申请公租房及租赁住房补贴


来源:日照新闻网

5月14日上午,《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暨2014年城市住房保障申请报名新闻发布会在日照市住建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各区县住建局分管领导、社区负责人、有关企业分管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5月14日上午,《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暨2014年城市住房保障申请报名新闻发布会在日照市住建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各区县住建局分管领导、社区负责人、有关企业分管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5月19日,租赁住房补贴和政府公租房配租将开始申报。以三口之家为例,按租赁50平方米计算,倘若三人都有补贴,低保特困家庭每年最少只需要540元租金。

■住房保障门槛降低

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从今年开始,市区不再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住房保障的方式,主要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据了解,从5月19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统一报名;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单位统一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相比较以前,城市住房保障门槛进一步降低,城市居民受益面扩大。将城市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职工家庭扩大城市居民家庭;取消了市区常住户口年限限制,拥有市区常住户口即可;降低年龄标准,由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降低到28周岁,年龄满28周岁的单亲、单身城市居民也可申请。

此次改革,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此前,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为年收入35000元。年收入低于35000元的家庭方可申请住房保障。

而2013年日照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万元以下,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7万元以下。本次申报便以此为标准。以三口之家为例,家庭年均收入低于5.73万元的,都可申请住房保障。

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租金标准的30%发放补贴,未承租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不予补贴;承租到园区、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价格的70%缴纳租金。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扩大到日照、石臼、秦楼、北京路、奎山、卧龙山6个街道。

■补贴分三个档次

最多每人每年补贴1620元

据了解,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住建委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根据每年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租金变化情况,按照3人家庭住房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确定或者调整。

2014年核定的日照城区公租房租金每月为9元/平方米。按照3人家庭住房保障面积50平方米,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所以,今年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年。

城市居民中等偏下、低收入、低保特困家庭分别按补贴标准的50%、70%、90%三个档次进行补贴,分别为900元/人·年、1260元/人·年、1620元/人·年。补贴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对承租者实行租补分离,租赁住房补贴最高不得超过所承租住房的租金。

以三口之家为例,租住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正常租金一年为5400(9×50×12)元。假如是低保特困家庭,倘若三个人全都补贴,可领到补贴4860(1620×3)元,每年只需要自己支付540元的租金。

据了解,居民家庭在市场上租房的,租房补贴由街道办事处直接汇入申请人银行账户,按季度发放。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实际承租公租房租金的30%减免,未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不予补贴。园区、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面向本园区和本企业职工配租,按公租房租金指导价格的70%收取租金,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三处公租房房源

户型多为50-60平方米

据了解,目前市区公租房房源主要有三处。

一是聊城路政府公租房,位于烟台路以西、北京路以东、聊城路秦楼中学以南,户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

二是中盛幸福苑7套,位于海滨五路南端88号,户型面积50平方米左右。

三是怡海小区2套,位于黄海三路北侧青岛路西侧,户型面积50平方米左右。 (记者马秀萍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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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租赁住房补贴 公租房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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