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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被征地农民参保6月底前完成


来源:黄海晨刊

2013年已到退休年龄、应参未参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参保缴费,其未到退休年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同步参保。已到退休年龄、按规定参保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征地农民,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71.97元。

本报讯(记者王帅)4月25日,记者从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将继续把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参保工作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应保尽保,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

据了解,参保农民范围为《日照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时符合参保条件的21万被征地农民;2014年1月1日后新增被征地村(社区)农民;2013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有参保意向但因时间等原因未能参保的被征地农民。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缴费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15年;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按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应当补缴的按相应补缴年限进行补缴。2013年已到退休年龄、应参未参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参保缴费,其未到退休年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同步参保。

已到退休年龄、按规定参保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征地农民,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71.97元。

据悉,4月25日至5月11日为参保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5月12日至6月25日,被征地农民将全面完成参保认定、就业登记、参保缴费;6月26日至30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深入区县,督查参保范围、缴费人数、缴费数额、基本安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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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征地农民 参保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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