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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施工扬尘治理办法 改善人居环境


来源:黄海晨刊

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顺应群众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4月26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5月1日起,《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监管和控制。

  本报讯(记者 马秀萍) 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顺应群众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市住建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长效管理,严控市区建设扬尘。4月26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5月1日起,《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监管和控制。
  《办法》规定,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都要参与扬尘污染治理与管理活动,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治理防治措施,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监理单位也应将其纳入日常工程监管范畴,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办法》明确,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必要防尘设施,如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城中村拆迁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或彩钢围挡,市政工地等其他施工现场围墙或彩钢围挡的高度不低于1.8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进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后,方可净车上路。对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工程材料、矿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应密闭处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砂浆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工地扬尘。
  市住建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考核不达标的,将扣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诚信体系信用分,并不予验收安全文明工地。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将限制其承接新项目,外地进日照施工企业将清出日照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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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办法 扬尘治理 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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