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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获405万元省“气质”改善奖补


来源:日照日报

4月14日,我省首次发布“气质”补偿资金清算结果。其中,我市获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405万元,在一类考核补偿中位居第一。根据自然气象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全省17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为青岛、烟台、威海、日照。

本报讯(记者史树梅)4月14日,我省首次发布“气质”补偿资金清算结果。一季度,全省共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029万元,17市均获得补偿。其中,我市获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405万元,在一类考核补偿中位居第一。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日前印发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各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其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 15%、 15%、10%。根据自然气象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全省17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为青岛、烟台、威海、日照。

相对于2013年同期,日照一季度PM2.5改善13微克/立方米,PM10改善2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改善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改善6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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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气质 获405万元 改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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