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被征地农民同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013年12月30日 08:32
来源:日照日报 作者:周伟
新办法还给了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权,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不仅大幅度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也一次性高质量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
本报讯(记者周伟)对日照市近7万名符合退休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来说,今后的生活将增加新的保障:从2014年1月起,被征地农民将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
近年来,随着日照市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扩大。经摸底测算,全市现被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16周岁以上的农民约有28万人。
如何让这一特殊群体在失去基本劳动能力后衣食无忧?从今年10月1日起, 《日照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在全省率先将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与城镇职工实现“同城同待遇”。失海渔民和整建制“农转非”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
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但又区别于灵活就业人员。日照市允许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补缴养老保险费,在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即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每月571.97元,并享有取暖补贴等待遇,远高于原来参加的居民养老保险每月80元的待遇。
新办法还给了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权,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这下生活更有保障了,后顾之忧没有了,心里总算踏实了。”12月24日,在办理完各项参保手续后,东港区日照街道张家楼村61岁村民王洪义一脸满足。得知待遇每年还会涨,老人更是乐不可支。
“这一惠民政策不仅大幅度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也一次性高质量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子涛说
日照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纳三部分组成。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基本统一补贴标准为每人7000元,大多实行“即缴即补”,大大减轻了参保者一次性缴费负担。
截至12月26日,首批到龄被征地农民报名参保率达90%以上,现已进入保费集中收缴阶段,元旦前将完成保费收缴和待遇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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