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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确保春节前无拖欠


来源:黄海晨刊

12月10日,记者获悉,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办公室、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行动,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月2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实现春节前基本无拖欠。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本报讯(记者王帅) 12月10日,记者获悉,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办公室、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行动,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月2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实现春节前基本无拖欠。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涉及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港口装卸、餐饮服务、服装纺织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未接受2012年度劳动保障年检的企业。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渠道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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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工资 农民工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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