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日照禁止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


来源:日照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孟凡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活力,近 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对相关人

本报讯(记者 孟凡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活力,近 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通知》要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在职领导 干部和工作人员,包括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兼任职务包括名誉会长、顾问、名誉副会长、会长、理事长、副会 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3年内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3 年后兼职(任职)的,须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由拟兼职(任职)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原所在单位党组 (党委)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目前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的相关人员要辞去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相关人员兼任负责人职务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要于2014年1月20日之前,按本会章程规定调整或选举负责人,到市民政局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行业协会商会 人员 公职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