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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幼儿园收费标准将调整 避免乱收费情况


来源:黄海晨刊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拟定调整为: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38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00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245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00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170元/生/月。 莒县、五莲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执行。

原标题:日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调整 调整后处全省中游水平

本报讯(记者张磊)10月30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召开的调整规范幼儿园收费座谈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有望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当日,会议邀请了包括6名幼儿家长代表、3名公办幼儿园代表及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代表共23名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对我市《调整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拟定方案》进行讨论交流,并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论证。 

据介绍,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出台的,至今一直未作调整。近10年来,受物价上涨、办园条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提高等因素影响,现行收费标准难以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 

同时,国家、省对幼儿园收费项目进行了统一规范,现行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有关规定不符。目前,国家、省将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而我市幼儿园现行收费项目为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 

此次调整方案是由市物价、财政等部门在对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调查研究、成本监审,并参照周边地市已出台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拟定的,《方案》同时采取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充分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拟定方案: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将统一规范。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类别等级收费。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拟定调整为: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38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00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245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00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170元/生/月。此次拟定标准与我省其他地市相比较,整体价格处于中下游水平。 

莒县、五莲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执行。 

据了解,论证座谈会结束后,市物价局将按照规定汇总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上报批准,最终,确定我市调整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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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幼儿园 水平 调整后处全省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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