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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12村庄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


来源:日照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靳凤清) 6月24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日照确定东港区陈疃镇西陈疃三村、城顶前村、西尚沟村,岚山区黄墩镇后崖村、上河村、台子地村等12个村为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庄,年内完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靳凤清) 6月24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日照确定东港区陈疃镇西陈疃三村、城顶前村、西尚沟村,岚山区黄墩镇后崖村、上河村、台子地村等12个村为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庄,年内完成房屋权属调查和房屋测绘。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房屋确权登记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发放到户,为全面推进农村房屋登记发证及配套改革工作提供经验。

据了解,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日照市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由农民自愿申请进行登记;对使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一致的农村房屋,按照“先地后房”、“房地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

“先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确权。”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房屋登记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或违法建造房屋的规定,违法建设、权属有争议的以及违反政策取得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按照《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各级房屋登记机构要采用城乡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登记簿,实行城乡统一的房屋登记制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权属证书。

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房屋登记机关和房产测绘机构要对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测绘,制作房屋毗连表,并经户主及其四邻、驻试点村工作人员、调查测绘人员签字确认。将对试点村调查摸底、现场查勘和房屋测绘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请登记。各级房屋登记机构将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规定,对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证发放到户。

《日照市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不仅依法保护农民房产权利,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体系,也将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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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房屋 农村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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