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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单独两孩”为“普遍两孩”探路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李斌指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原标题:“单独两孩”为“普遍两孩”探路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昨天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

□草案

1为什么调整生育政策?

顺应群众期盼有必要调

受国务院委托,卫计委主任李斌就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说明。

李斌说,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我国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她说,我国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115以上,2012年仍高达117.7。

李斌提出,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尊重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有必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当前,我国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2决议起草经过哪些过程?

国务院5年前启动调研

2008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和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调查研究,进行了多方案的比选,征求了多部门的意见。

今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深化研究,完善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专题讨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明确要求“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卫计委起草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草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决议草案提出,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决议草案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力度,广泛宣传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42015年人口不会超目标

新政会导致人口激增吗?

李斌说,预计政策调整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也不会突破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她还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我国资源配置规划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总人口达到峰值15亿人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

李斌指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解读

1是否意味着放松计划生育?

“单独两孩”也是计划生育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是要长期坚持的,但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矛盾。

陆杰华指出,过去我们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些人理解是固定不变的,认为就是城镇独生子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释放了一个信号,就是比如我们现在说单独两孩或者将来普遍生两个孩子也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也就是说计划生育并不意味着只有独生是国策、少生是国策,按照法律规定赋予的权利去生育才是国策的根本含义。

《决策》草案提出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还要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陆杰华指出,实务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一定不能有误解,不能因为政策的调整就放松计划生育工作。避免出现这种放松带来的政策外生育集中增多。

2新政何时能够实施?

新政最快明年初开始实施

昨天,央视新闻称,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第一季度有关省、市、区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符合政策夫妇可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双方只需一方户口所在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可去申请。

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以全面摸清单独夫妇及其生育子女情况的底数,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下一步,将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据介绍,北京、云南等地已启动了立法程序,正在积极开展立法研究论证和协调工作。

3新政会长期实行吗?

“单独两孩”只是一个过渡

单独两孩政策是一个“历史性的动作”,意味着独生子女政策将要退出历史舞台。“从长远来看,本次单独两孩政策是为普遍两孩政策启动,甚至未来城乡政策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这只是第一步。”陆杰华认为,从单独两孩政策,到未来有可能实现的普遍两孩政策之间的路有多长,还要看第一步走得是否稳健。

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人大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也认为,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妇如果生了两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却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人口结构将会变成怪异的“葫芦型”,必定难以持续。因此他也认为,单独两孩注定只是一个过渡,全面放开两孩则应该是下一步的计生改革方向。

◎总人口

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

◎生育率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至1.6。

◎劳动人口

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减少约800万人。

◎老龄人口

我国老龄人口本世纪30年代初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

◎性别比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115以上,2012年仍高达117.7。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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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十八届三中全会 普遍两孩 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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