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被打伤凶手受轻罚 受害者行政复议遭拒
2013年09月18日 15:13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日照9月18日电六十岁的老母亲摆摊卖菜因口角被一少妇殴打致伤住院一个月,违法行为人仅获行政处罚五百元。因对处理结果不能接受,9月16日下午,受害人之子携材料到莒县公安局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却被民
人民网日照9月18日电六十岁的老母亲摆摊卖菜因口角被一少妇殴打致伤住院一个月,违法行为人仅获行政处罚五百元。因对处理结果不能接受,9月16日下午,受害人之子携材料到莒县公安局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却被民警当场拒绝并遭呵斥。
据受害人宋宜华之子廖希涛介绍,其母于6月4日下午6点在招贤一村新华超市北边菜市场摆摊卖菜,因付账问题与买菜的少妇孙某发生口角,菜摊被掀,头部遭孙某殴打。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之后,孙某不仅电话召集了一些帮手,还当着民警的面继续对宋宜华动手。
宋宜华随之因出现头痛头晕伴恶心呕吐症状,被送入莒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病历显示,宋宜华面部见多处擦挫伤,右侧面部肿胀压痛,左胸见皮肤擦挫伤,有渗血渗液,有轻压疼,左上臂内侧见皮肤青紫肿胀区,右前臂有皮肤擦挫伤,右膝关节肿疼不适;颅脑CT未见异常。莒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莒)公(法)鉴(伤)字[2013]557号》分析说明:根据病历材料及法医检验,受害人损伤均符合钝性外力所致。
廖希涛表示,让他不解的是母菜摊被掀遭遇殴打,在招贤派出所8月27日做出的《山东省莒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派出所)(莒公行罚决字[2013]00975号)》中的表述却“含糊其辞”:2013年6月4日18时许,在莒县招贤镇招贤一村新华超市北边菜市场,孙明梅买菜时因纠纷跟招贤一村村民宋宜华发生争吵,孙明梅的衣服被宋宜华给撕毁,孙明梅和宋宜华互相拽拉。廖希涛说,他的母亲是被孙某殴打倒地时,慌乱中出于本能的自我防护才拽了孙某的衣服,处罚决定书这样的表述不仅是含糊其辞,甚至是在模糊事实。
事情发生后,廖希涛曾多次到派出所询问案情进展,《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一次办案民警答复说,派出所向县公安局提请拘留违法行为人,但被县公安局驳回。
7月23日上午,廖希涛到县公安局法制科查询此事,法制科民警却告知说并未收到招贤派出所提请拘留违法行为人的报告。9月4日下午,廖希涛携一纸《山东省莒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派出所)(莒公行罚决字[2013]00975号)》向媒体反映,质疑处警的莒县公安局招贤派出所营私舞弊。
9月17日上午,廖希涛在电话中反映说,他于16日下午携材料到莒县公安局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时,法制科一位卢(音)警官当场表示要他去莒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田歌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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