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交融式合作“减负”保流通
2013年12月25日 17:36
来源:日照日报 作者:王宗敏
11月15日,我市制定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十项相关措施,对于降低我市流通费用,稳定物价,从而实现活跃市场,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的,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实施方案》对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等事项做出明确规范。
本报讯(记者王宗敏)11月15日,我市制定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十项相关措施,对于降低我市流通费用,稳定物价,从而实现活跃市场,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的,有着重要推动作用。
《实施方案》对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等事项做出明确规范。规定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零售商向供应商的收费项目等须在醒目位置明确标示……
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交融式地合作方式,在保证主管领域有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机制下,从源头到市场,齐心协力定方案,齐抓共促保流通,力求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在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方面,市物价局始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2009年起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农产品的用水用电价格做出明确规范,并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
为提高流通效率,缩短货运在路途的时间,市交通稽查支队主动给运输业户减负,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电煤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政策,将免收通行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重点路段畅通。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落实到位,提高企业运输效率,做到执法与服务和谐统一。
商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提供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严禁有关部门和物业公司在政府制定的价格之外加价或加收其他费用。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价格监管力度,监督各项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打击。
此外,我市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行实名制管理,方便郊区农户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同时,还会不定期地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进行检查,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确保价格明确。
今年以来,我市紧抓落实惠民工程,在降低流通费用的同时,重点实施监管,更换和发放标价签牌18000张,有效规范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市场活跃。截至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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