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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推“河长制”改善崮河流域水质


来源:黄海晨刊

4月1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崮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河长制”全面改善崮河流域水质。根据计划,近期要清理河道垃圾,对沙墩河、香店河(张家河)、后楼河、营子河、姜家村河、郭家湖子河、崮河等所有城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河道内无垃圾。

本报讯(记者迟锐) 4月1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崮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河长制”全面改善崮河流域水质。根据方案要求,省控傅疃河大古镇断面,东港区张家河迎宾路断面、沙墩河迎宾路断面、姜家村河铁路桥断面,开发区崮河溢流坝断面、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沙墩河山海路断面、香店河山海路断面水质,年内达到全省年度水质改善目标(化学需氧量40毫克/升,氨氮3.0毫克/升)。

根据计划,近期要清理河道垃圾,对沙墩河、香店河(张家河)、后楼河、营子河、姜家村河、郭家湖子河、崮河等所有城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河道内无垃圾。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实行“河长制”,各沿河街道、村居包片负责辖区内河流,及时清理河道内外垃圾。确定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负责河段范围、整治目标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在街道、村居宣传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还将通过完善管网、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城区污水直排口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崮河流域水质,确保下游傅疃河大古镇断面水质达标。

7月底前完成营子河上游污水管网敷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后楼河荟阳路至高速公路段污水管网敷设工程,收集沿河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6月底前制定高新区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临沂路以西、同三高速以东区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方案,8月底前开工建设。

8月底前完善开发区沙墩河大连路附近雨污分流管网,实现大韩家村、别家村、小李家村、金马工业园、大岭一村和二村等区域的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和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8月底前完成奎山区域管网建设,收集汽车配件园、奎山工业园、汽车商贸城及奎山街道驻地等区域的污水进入绿源工业废水处理中心处理。城中村(城边村)2年内不列入改造,污水直排不能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必须规划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河道。

方案要求,市区现有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收集处理污水,减轻对省控大古镇断面的污染压力。加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度,年内完成土建工程,尽快消除污水溢流现象。在郭家湖子河日照路以东区域规划建设中水站,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年内启动。加快推进绿源工业废水处理中心二期工程,年内开工建设。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日照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市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一律列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对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8月底前完成搬迁、关闭或取缔。对控养区、可养区内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实施关闭,8月底前完成。

此外,我市各个责任单位还将深入排查、整治城区污水直排口、完善提升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强化流域环境监测监管力度、加强河道清理巡查工作、加大环保投入,同时建立“河长制”,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落实限期整治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治理行动迟缓、完不成治理任务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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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水质 日照 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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