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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获"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 提升城市形象


来源:黄海晨刊

近日,山东省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授予日照市等5个市“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授予我市“山东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我市是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据了解,“山东省森林城市”是省绿化委员会从2012年启动的一项评选活动,今年是首批评选。

原标题:日照市被授予“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

本报讯(记者李刚业) 近日,山东省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授予日照市等5个市“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授予我市“山东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我市是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日照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立了“四城、四带、多极”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区县围绕“森林城市、美丽日照”的总体目标,实施了城市提绿、荒山披绿、水系扩绿、平原增绿和通道连绿等重点绿化工程,积极吸引城市资源、民营企业、工商大户流转土地、连片承包,投资发展林业,建设生态林场,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12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265.3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8.3%;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9%。主要绿化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山东省森林城市的标准要求。8月上旬,我市顺利通过山东省森林城市考核组的检查验收。  

据了解,“山东省森林城市”是省绿化委员会从2012年启动的一项评选活动,今年是首批评选。森林城市的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是当今城市发展的潮流和方向。我市通过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效促进了林业的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对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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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城市综合竞争力 我市 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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