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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11月前将建成覆盖全市的社区戒毒体系


来源:黄海晨刊

8月30日,记者从全市禁毒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在今年11月前,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市的社区戒毒(康复)体系。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将实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本报讯(记者邢慧) 8月30日,记者从全市禁毒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在今年11月前,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市的社区戒毒(康复)体系。

“总的来看,今年来日照市的禁毒形势总体平稳,但是受国内外综合环境和涉毒因素的影响,当前的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海防介绍,日照地处山东东南大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交通日益便利,省内外毒品对日照的渗透和侵袭力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我市现有登记吸毒人员近300名,每年以15%的增幅增长。近三年来,我市共破获毒品案件97起,9起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全部破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285人,打掉贩毒团伙14个,摧毁制毒窝点1处,缴获各类毒品7千克,铲除罂粟2万余株,追缴毒资、毒赃及查获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00多万元;查获吸毒人员206人,缴获各类枪支3支,子弹50余发。

“日照没有专门的戒毒机构,而目前社区戒毒工作还是‘空白’,这也是日照市禁毒工作的一块硬伤。”李海防说,“针对这一情况,日照市禁毒办会同市综治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个区县党委、政府要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设戒毒康复点,实施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志愿者、工青妇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戒毒和康复模式,确保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有地方去、有人管。”

社区戒毒将着重以社区为单位,联合各部门统一行动,由公安机关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将符合社区救助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社区戒毒将按照辖区每30名实有吸毒人员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工作人员会同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以上,并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吸毒成瘾人员,将来就可在社区就近进行社区戒毒治疗。

有戒毒史的吸毒成瘾人员,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刑满释放、假释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在三年以下被保外就医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判处拘役被刑满释放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公安机关原办案单位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将实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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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社区 日照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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