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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法院错案不纠 忽悠当事人息访罢诉


来源:中国青年报

“被判刑和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五年了,这一‘污点’整天像一块大石头,压得我难以喘气。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决定采取“杀鸡儆猴”的办法,拿本是局外人的孙玉根“开刀”。

“被判刑和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五年了,这一‘污点’整天像一块大石头,压得我难以喘气。我成了政府平息群体上访事件的‘替罪羊’。”在山东日照,65岁的孙玉根老汉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如是说。

随着深入座谈采访,一个由日照市经济开发区演绎的“杀鸡儆猴”的闹剧逐渐浮出水面,受害人孙玉根在长达五年时间的申诉中,也屡屡遭到审判机关的驳回甚至忽悠。

“和事佬”遭判刑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北李家村村民孙玉根1970年加入党组织,靠经营一家旅馆维持生计。他守法经营,勤劳致富,并热心公益事业,在众乡邻中口碑极佳,信誉良好,成为名副其实的“和事佬”。

那么就是这样一位“和事佬”何以沦落到被判刑并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的地步呢?

2002年起,日照市把旧城改造列入城市建设日程,2006年1月26日和5月26日,相关部门分别向北李家村发放了以旧村改造为由审批的国际现代城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该村又把该项目转让给开发山东商海纳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5日出版的《中国产经新闻报》以《日照海纳国际现代城:是旧村改造还是商业开发?》为题披露了此事。

项目未批先建,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就把项目转让出去,同时,工程施工致使相邻的居民楼地基下沉,楼基裂缝。在此情况下,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要求解决楼基裂缝等问题,造成开发商停工数日。

开发商于2006年11月在施工现场张贴出一份2006年1月26日颁发的编号为“日开200600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一栏写的是“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北京路北李居委”,而北李居委会并无建设资质,村民们认为他们阻止本村违规施工的做法是合法的,与某房地产公司无关,就抓住这个证据继续阻止施工。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和居委会慌了神,匆忙于2006年12月31日将建设单位变更为“山东海纳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村民也对这份变更后的许可证提出了质疑:其盖有印章的说明上也说“本证自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有效”,而实际上开发商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开始施工了。

另外,所处日照市黄金位置的国际现代城项目所占用的28亩土地,居委会以每亩48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了开发商,而毗邻其他村的土地出售转让价格却早已突破了200万元每亩。2010年8月23日出版的《山东法制报》对此也进行了报道。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达到他们继续违法施工的目的,北李居委会以及北京路街道办事处等负责人多次上门找孙玉根,要求以其在群众中的威望出面做村民的工作。因此,他首先要求家人绝对不允许参与堵门闹事,而后向村民明确态度: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而不能采取堵门这种激进的做法,这样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但是,义愤填膺的村民也并没有听从孙玉根的劝阻,仍然采取堵门的方式阻止施工,此举引起了居委会、办事处以及日照市经济开发区等各级领导的不满,认为孙玉根办事不力。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决定采取“杀鸡儆猴”的办法,拿本是局外人的孙玉根“开刀”。

2007年5月31日,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方人员以调查为名,把孙玉根带到北京路派出所进行讯问,当日,下达拘留通知书,7月6日被正式逮捕,9月25日被取保候审;2008年1月20日,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孙玉根提起公诉;2008年3月28日被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相同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08年12月16日,中共日照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下发【2008】20号文件,给予孙玉根开除党籍的处分。

只求恢复党籍

孙玉根老人质疑:是有关部门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巧立名目、借旧城改造之名为开发商非法骗取项目这一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还是村民、党员依法举报、阻止违法违纪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孙玉根大会发言要求群众遵纪守法,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干,就能定性为煽动群众聚众闹事吗?

孙玉根对记者说:“我不缺钱,也不图当官,我只求在有生之年能够恢复我的党籍。”

为了讨回公道,洗刷自身的不白之冤,孙玉根以“原审认定事实错误,北李居委会出让土地和转让国际现代城项目程序违法,阻止这一建设项目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事实根据,依法向日照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但法院以孙玉根“在群众会议上的讲话录音听不清楚和北李居委会转让土地是否违法,不能成为孙玉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理由”为由予以驳回。

“为什么日照全市人民都能听清楚的讲话,法官为什么听不清楚,难道是耳聋了?我在大会上明明呼吁群众:要遵纪守法,犯法的事坚决不能干!这样的大会发言,却被法院认定为重点煽动发言,成了对我量刑定罪的依据,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孙玉根老人无奈地说。

2012年6月,孙玉根踏进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向一位名叫王子杰的法官递交了申诉书。随后,法官以2012鲁立刑复字第275号予以立案。但时至记者发稿时,山东省法院毫无任何答复。

孙玉根以视频、文章等形式的诉求不断见诸网络。每逢“两会”等重大活动,为防止孙玉根上访,法院的法官就会主动来到孙玉根面前,“诚恳”地表示将会处理他的问题,而“两会”过后,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沉默,如此三番,不知道他们在害怕什么?

据孙玉根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多次联络他,明确告知他“翻案不可能”,他们可以“帮忙”,让孙玉根的子孙在以后参军、入党、提干等方面不受影响,以此忽悠孙玉根息访罢诉。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7月4日在长春强调,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他表示,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

http://law.cyol.com/content/2013-08/27/content_8946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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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日照 法院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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