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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小法庭”走上化解纠纷前沿


来源:日照日报

让“小法庭”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4年来,日照28处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35622件——— 近年来,全市有17处人民法庭被授予区级、市级“文明单位”,3处法庭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1处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原标题:“小法庭”走上化解纠纷前沿

让“小法庭”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4年来,日照28处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35622件———

“小法庭”走上化解纠纷前沿

本报记者蒋月阳通讯员张宝华胡科刚

“法庭这个做法好,老百姓一分钱没花,纠纷就解决了。”今年4月,莒县洛河法庭干警对宅科村村民进行了一场普法宣传和调解方法培训,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相邻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讲解,该村7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全部达成和解协议,村党支部书记商文忠感激地握住了法官们的手。

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窗口”。近年来,日照法院通过开展“五化法庭”“四好一高”法庭和人民法庭“双新”创建等活动,扎实推进人民法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既提升了基层司法的公信力,也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得有声有色。全市28处人民法庭承担着占全市法院一审案件53%、民商案件68%的案件审判任务。4年来,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35622件。

“要举全员之力,全面建设起人民法庭‘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新形象。”提及法庭新形象的建设成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乐群说,要在提高干警素质、规范法庭管理、强化人民法庭科技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上实行整体推进,切实提升基层的司法公信力。

新形象建设不是“面子工程”。日照法院通过优化管理体系,不断优化的微观科学体系和逐步完善的宏观驾驭能力,为人民法庭的新形象建设搭起了良好的平台。

要想取得形象建设效果,提升队伍硬件能力首当其冲。全市在原有23处人民法庭的基础上,新增5处人民法庭。东港、岚山、莒县、五莲法院重新装修原有法庭,并新增了科技法庭配备;五莲县法院还对高泽、于里2处人民法庭重新征地新建,高泽法庭主体部分目前已经完工,于里法庭也已开工建设,年内均可投入使用。莒县、开发区法院对新增的人民法庭基本完成了法庭规划、选址工作。

在人民法庭的新形象建设过程中,法院将配强法庭、从优待警、从严管理与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将机关大学生充实到法庭,在法庭现有97名正式干警中,研究生以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有70人,司法能力和水平都得到了有效保障。

在法庭硬件基本实现新形象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工作、学习、考核、装备等各项管理制度整合为“一图二表十二簿”的规则体系,实现了法庭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还将干警实绩档案管理法推广到法庭,为每个干警建立业绩档案,构建起了法庭审判质量、效率监控体系。在审判环节,制定了各类诉讼规程下发基层法院和法庭执行的要求,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得低于95%,民事调解结案率必须达到70%以上,以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

近年来,全市有17处人民法庭被授予区级、市级“文明单位”,3处法庭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1处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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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法庭 纠纷 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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