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养狗咬伤邻居 拒赔医疗费被告上法庭
2014年09月18日 16:04
来源:齐鲁网
近日,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宠物致伤他人案件。在自己及村委会干部找战某协商赔偿治疗费用未果的情况下,张某将战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该次事件中没有故意与重大过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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