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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捡到万元存单 据为己有构成诈骗


来源:黄海晨刊

9月2日,从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来消息,近日莒县一名妇女捡到一张万元存单,顿时心生贪念,冒领存款被警方抓获。 经过多日走访调查,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高某,并于8月27日将两人抓获归案。

原标题:捡到万元存单 据为己有构成诈骗

本报讯(记者秦钊通讯员于浩李亭亭)9月2日,从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来消息,近日莒县一名妇女捡到一张万元存单,顿时心生贪念,冒领存款被警方抓获。

案件还得从8月2日的一通报警电话说起。

8月2日上午,莒县公安局接到桑园乡葛某报案称,他的一张1万元的存单放在包内丢失,半小时后到银行挂失时却得知存款及利息已被人取走。接到报案后,民警到银行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当时的情况,发现冒名提款的人为一名中年妇女和一名青年男子,其中一人的左手受伤,还打着石膏。

经过多日走访调查,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高某,并于8月27日将两人抓获归案。

原来,8月2日上午,葛某把存单放在包里,到集市逛了一圈后,发现存单不翼而飞,仔细一看是包破了一个洞,显然存单不知什么时候掉了出来。

据犯罪嫌疑人朱某供述,她当时在家门口的集市闲逛,看见从葛某包里掉下来一张纸,等人走了才过去捡起来。葛某虽然不认识字,但她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一张存款单,于是就将这张存单拿给外甥高某看。高某一看这是一张已到期的存单,没有密码,金额为1万元,两人喜上心头,便商量着到银行试试看能不能把钱取出来。

由于该存单已到期,没有设密码,不属于大额存单,也不需要身份证就能办理取款,两人便冒充葛某将存单上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0300元顺利地从银行取了出来。朱某将5000元分给外甥,剩下的归为己有,两人高兴地离开银行,心里竟没有半点不安,还真以为自己撞了大运,天上掉了馅饼。

民警介绍,很多人认为捡到财物据为己有并不触犯法律,其实不然,本案中的朱某和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

目前,朱某和高某已被取保候审,他们的贪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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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存单 构成诈骗 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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