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安提醒:小心“高息回报”的陷阱
2014年08月21日 11:26
来源:日照新闻网
经侦民警董书良提醒,非法集资很重要的诱饵就是“高息回报”,市民应擦亮双眼,谨防上当。现已查明,自2011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钟某、王某打着“大时代”公司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到日照、淄博、济南、临沂等地发展会员。
原标题:日照公安提醒:小心“高息回报”的陷阱
日照市展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日照新闻网讯(记者刘祥彩实习记者秦晓涵) 面对社会上各种号称“高息回报”的投资,您是否会将它们与非法集资犯罪联系起来?8月19日上午,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经侦大队与昭阳路派出所民警一道,在大润发购物商场门口进行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安全提示宣传活动。经侦民警董书良提醒,非法集资很重要的诱饵就是“高息回报”,市民应擦亮双眼,谨防上当。
2011年12月5日,任女士报警称,自己被他人以投资马来西亚大时代投资集团为由,骗走10万元。以此为线索,东港民警展开了艰苦细致的工作,由此牵出了一桩非法集资大案。
现已查明,自2011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钟某、王某打着“大时代”公司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到日照、淄博、济南、临沂等地发展会员。其中到日照发展下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余万元。本案涉及全国21个省份,涉及人员6000余名,涉案总价值3000余万元。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很多,董书良介绍说,他们共同的诱饵便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若干倍的高利息,有些非法集资以传销的形式,不断发展下线,线的上游,先期看似会有人受益,但以欺骗为目的的资金链并不能长久,大多数人都将血本无归。
2014年7月8日,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制定下发了《全市经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实施方案》,经排查,共梳理出17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33家投资担保公司或涉及非法集资问题。随后,全市经侦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进行逐一走访检查和分析研判,对超范围经营及未注册但从事担保业务的企业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打击,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也就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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