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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弟弟痛打不孝哥 父母法院为弟“求情”


来源:黄海晨刊

8月13日,莒县人民法院法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案件,亲兄弟大打出手,弟弟将哥哥打成轻伤,弟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王甲用木棍将王乙打伤,致王乙头面部、右上肢、左下肢软组织损伤及右尺骨、左髌骨、右侧肋骨骨折。

原标题:日照:弟弟痛打不孝哥父母法院为弟弟“求情”

8月13日,莒县人民法院法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案件,亲兄弟大打出手,弟弟将哥哥打成轻伤,弟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被告人王甲是王乙的弟弟,王乙多年来对父母不管不问,不仅不为父母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和零花钱,还经常到父母家闹事,有时他还将其他弟兄们给父母的食物及生活用品拿走。

去年年初,王乙用铁棍将85岁高龄的母亲腿部打伤,造成其母亲行动不便,长时间未治愈。同年2月25日,因王乙又到父母家将其他弟兄们送给父母的煤炭和面粉拿走,王甲到王乙家门口与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王甲用木棍将王乙打伤,致王乙头面部、右上肢、左下肢软组织损伤及右尺骨、左髌骨、右侧肋骨骨折。事后经法医鉴定,王乙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莒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该案是由被害人王乙不孝敬父母的不当行为而引发,被告人王甲的其他弟兄们及父母均到法院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理,且王甲确有悔罪表现,结合本案案情,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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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父母 弟弟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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