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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明目张胆入户行窃 盗窃惯犯又被判刑


来源:黄海晨刊

一位安徽籍25岁男子,在虎山镇打工期间,竟到一户家人均在的人家入户行窃,被当场发现,弃赃物逃窜。在逃窜过程中,李磊将笔记本电脑以及电脑包扔到张华家的过道中,并逃跑回安徽老家。

原标题:日照:明目张胆入户行窃 盗窃惯犯又被判刑

一位安徽籍25岁男子,在虎山镇打工期间,竟到一户家人均在的人家入户行窃,被当场发现,弃赃物逃窜。后来经查得知,这不是其第一次作案。7月24日,岚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向记者讲述了这位大胆的惯犯。

去月12月16日傍晚6点多,李磊(化名)骑自行车欲回其租住的地方时,路经该村村民张华(化名)的家门口时,发现张华家人正在家中南侧平房内聊天,李磊遂潜入张华家中,见客厅内没有值钱物品,又进入张华卧室内,窃取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李磊在携带笔记本电脑准备离开时,被张华家人发现。在逃窜过程中,李磊将笔记本电脑以及电脑包扔到张华家的过道中,并逃跑回安徽老家。经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4350元。

案发后,公安民警根据证人证言和嫌疑人逃跑时丢弃的工作服、工作证等物品,确定李磊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了解到李磊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过刑罚。后来,李磊在其父亲陪同下到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了供述作案事实。

岚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李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被发现而丢弃财物逃跑,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李磊投案自首,依法也可以从轻处罚,其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各犯罪情节,法院判处李磊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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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判刑 惯犯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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