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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两“电耗子”疯狂偷电160多万元 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围堵“电耗子” 齐鲁网5月20日讯 2014年4月11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偷电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件一时间在菏泽地区引起了轰动。 不法分子盯上电力资源

原标题:围堵“电耗子”

齐鲁网5月20日讯 2014年4月11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偷电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件一时间在菏泽地区引起了轰动。

不法分子盯上电力资源 不到半年窃电上百万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真相力量》报道,2012年7月25号,菏泽供电公司负责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远程检测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开始了工作。然而就在检测的过程中,他突然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现象。菏泽供电公司发展部线损管理员说:“第二天发现头一天供电量进出严重不平衡,怀疑变电站内部一些表计故障或者一些其他因素造成的。”发现电量异常之后,工作人员立即上报了公司,菏泽供电公司立即指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对出现异常的变电站进行了细致检查。

用电检查员告诉记者:“检查发现某纱厂的专线计量,计量回路被破坏掉,少计量。我们在变电站发现用户的进表电流线被人为破坏,致使电流无法流入计量装置,导致计量装置零计量。”起初,技术人员还以为计量设备出了故障,但是经过进一步检查后排除了这种可能,因为该纱厂的进表电流线是被人为破坏的,很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之。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技术人员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应该是一起偷电事件。

用电检查员介绍,“在窃电期间,每天的用电量都为零,一个三班倒的动力工业用电不可能为零的。我们发现这个情况立马就给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指示第一时间向开发区公安局报案,开发区公安局第一时间取证。”菏泽市开发区公安局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武某和王某与某纺织企业的两名管理人员合谋,以节电为名,为该纺织企业盗窃电力,并约定将企业逃交电费50%作为武某、王某两人的窃电分成。经鉴定,两人窃电总价值161.6938万元,获得窃电分成81.5万元。

律师曹培华表示,对盗窃电力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价值在50万以上的即为数额特别巨大。可以按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就这个案件来看,目前判处的刑罚已经是《刑法》所规定的最高刑。

窃电总额161.6938万元,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50万元这个界点,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武某、王某盗窃电能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两人无期徒刑;纺织公司两名管理人员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分别被判处缓刑。

远程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电力部门多措并举打击窃电

当前,整个菏泽的用电秩序依然较差,用户偷电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部分用户把盗窃电能作为降低成本、谋取利益的手段,窃电犯罪行为在个别时段一度十分猖獗,严重扰乱了用电市场秩序。为了严厉打击窃电行为,菏泽供电公司近年来掀起了一场反窃电风暴,展开了一场与“电耗子”的较量。针对当前严峻的反窃电工作形势,供电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应对。

菏泽供电公司反窃电监控办公室主任石文秀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加大了管理的一些技术上的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一个是对这些有窃电历史的这些户进行了计量改造,就是防窃电的计量箱,计量表具。第二个就是成立了专门的反窃电办公室,监控办公室,通过我们开发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时监控这些客户的电流电压,还有一些功率表码的一些客户,整个客户的用电情况。”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窃电行为的发生,菏泽市供电公司在重点嫌疑户的计量装置上安装了GPRS电能表运行数据检测单元。这种先进的设备不仅能对用户的用电数据进行实时抄录,而且还能对其远方检测和监视,只要用户私自触动用电计量装置,监测人员就能及时发现。同时,供电公司以这起重大偷电案件为契机,在2013年初成立了反窃电监控办公室。石文秀说,“我们的系统能够记载客户从开始立户,到从一开始用电到目前到以后用电结束用户的用电信息。包括客户的电量,电压情况电流情况都能记录保存下来;第二,通过整个系统可以实现我们的不到现场抄表,通过系统直接每个月定时抄录到用户的电费,客户再进行缴费,主要是这两大功能。”

拥有如此先进的远程监控系统就万无一失了吗?显然不是。要想及时发现偷电行为,还必须依靠奋战在反窃电一线的电工师傅们。电工师傅告诉记者,他们面对的难题并非仅仅来自是技术上,遭遇恐吓以及人身攻击的事情并不少见。

除了远程监控与现场检查,记者在发生窃电案件的变电站采访时还发现,围墙上加装了高压电网,变电站内安装了多个监控摄像头,这一切,都是供电公司吸取这起案件的教训后及时采取的补救措施。

窃电行为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菏泽供电公司打击窃电行为这根弦始终没有放松。据统计,2013年,菏泽市共查处窃电和违约用电999起,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817万元。2014年截至到3月底,共查处窃电363起,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177.63万元。窃电违法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维护了全市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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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菏泽 耗子 偷电1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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