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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司机酒驾致人死亡 让同伴返回现场捡车牌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2日讯 (YMG记者李鑫 通讯员伟峰 孙菁)4月23日,招远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招远齐山镇十字路口,一轿车与一电动车相撞,轿车逃逸。 经检验,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其尿样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呈阳性,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

原标题:司机酒后开车致人死亡 让同伴返回现场捡车牌

水母网5月2日讯(YMG记者 李鑫 通讯员 伟峰 孙菁)4月23日,招远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招远齐山镇十字路口,一轿车与一电动车相撞,轿车逃逸。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发现在十字路口南四百多米的地方有一人躺在路边,周围没有什么车辆。经医护人员确认,受害人已死亡。交警经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后确认,该现场不是第一现场,应该是抛尸现场。

根据现场散落的痕迹,民警向北追查至十字路口时,有群众反映,事故现场应该在路口西边四十米处,一辆电动车被撞,肇事轿车的车牌还卡在电动车上。民警经过调查,确认这是事故第一现场,可现场只发现了被撞的电动车,并没有发现轿车号牌。

有一群众告诉民警,称刚才有一人步行来到现场,将轿车号牌从电动车上取下后向西跑了,民警立即驾车向西追击。当警车经过一胡同时,民警发现一辆轿车正在向西行驶,而车前侧隐约有撞击痕迹。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司机见有警车便加速向西逃跑。逃出一公里后,该车被民警成功拦停。

经民警仔细勘查,发现该车前脸有明显撞击痕迹,轿车前后均无号牌,号牌则放在车内,该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驾驶人杨某称不是他驾车肇事,是同行的张某开车出的事,他是回来拿掉落的轿车号牌,而张某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天22时许,张某迫于压力到交警大队投案。张某供述,4月23日20时35分,他驾驶轿车载着杨某行驶至事发地时,车撞到了前方顺行的曹某驾驶的电动车尾部,致曹某摔至轿车前机盖上。肇事后,张某驾车刮带曹某向南逃逸,没多远便停车将曹某从车前头拉下来放在了路边。这时张某发现轿车前号牌不见了,就与杨某谋划着原路返回寻找车牌。返回途中,由杨某驾驶轿车,并将车藏匿在一胡同内。停车后,张某将轿车后牌照卸下离去。杨某则到现场将电动车上的轿车号牌取走后,驾驶肇事轿车向西逃跑,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经检验,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其尿样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呈阳性,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杨某因涉嫌包庇罪、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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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返回现场捡车牌 司机 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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