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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院昨宣判一重大毒品案 1人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鲁网

原标题:[威海]中院昨宣判一重大毒品案 1人一审被判死刑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勇庆威 通讯员 唐玉沙)昨日上午,威海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重大毒品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某某、吴某某

原标题:[威海]中院昨宣判一重大毒品案 1人一审被判死刑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勇庆威 通讯员 唐玉沙)昨日上午,威海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重大毒品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某某、吴某某、曹某某三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一年的刑罚。黄某某当庭表示上诉。

被告人黄某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出狱后又开始贩卖毒品,2013年2月至3月,通过物流托运的方式向文登的李某某贩卖冰毒三次,共计6001克。2013年4月,黄某某又向另案处理的刘某贩卖冰毒294.7克,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某后还从其身上查获冰毒12.313克。

李某某从黄某某处购入冰毒后又多次向他人贩卖,在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经查证,李某某贩卖冰毒共计4600余克,另查获其非法持有的枪支三支,李某某归案后有立功表现。

吴某某将从李某某处购买的冰毒60余克存放在其租房内,也被公安人员查获。曹某某从李某某处购买冰毒后,先后五次在其租房内容留他人吸食。

市中级法院依据案件事实,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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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毒品 死刑 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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