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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情侣抢黄金撒辣椒粉 班房中过情人节


来源:青岛新闻网

原标题:90后情侣抢黄金撒辣椒粉 班房中过情人节 男子头戴棒球帽、脸遮大口罩,手持利斧抢劫黄金柜台,还向人群抛撒辣椒粉。去年8月1日,城阳上马一超市发生抢劫案,12条金项链被抢,涉案价值14万余元。

原标题:90后情侣抢黄金撒辣椒粉 班房中过情人节

男子头戴棒球帽、脸遮大口罩,手持利斧抢劫黄金柜台,还向人群抛撒辣椒粉。去年8月1日,城阳上马一超市发生抢劫案,12条金项链被抢,涉案价值14万余元。警方仅用6天就将此案告破,令人吃惊的是,劫匪是一对90后情侣。日前,城阳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人12年、6年有期徒刑。两人为何走上抢劫道路?警方又是如何快速侦破的?昨天,记者展开了采访。

回放:

口罩男白天进超市抢金

“仅仅十几秒时间,就像电影里的镜头一样!”时隔半年再回想此事,超市工作人员仍心有余悸。去年8月1日下午1时8分,一辆摩托车停在超市门口,一名头戴棒球帽、脸遮大口罩的男子走了进来。“当时,大伙谁也没太在意他。”黄金柜台一名售货员说,但突然传来的巨响吓了她一跳,转身一看,这名男子手里拎着斧头,正冲着柜台狠狠挥了下去。当柜台边上同事想要阻止时,这名男子掏出一包粉末状物品撒了出来,吓人一跳,事后发现是辣椒粉。短短一会儿,这名男子抓着一把金项链跑出超市。回过神来,售货员急忙报警。

“听见售货员的吆喝声,我和几个同事马上追了出去。”超市保安人员说,嫌疑人当时骑摩托车逃跑,同事们立即驾车追赶,可惜没有追上,最后在附近集市一块空地上发现了被丢弃的摩托车。

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应急机制。案发现场,民警发现黄金柜台玻璃罩已破碎,碎片散落一地,地上还有零星的红色辣椒粉末,发出刺鼻的味道。据统计,被抢走的黄金项链共有12条、重471.6克,按商场当时售价计算,总价值14万余元。

侦破:

监控揪出情侣劫匪

“这名男子身高1.75米左右,身穿深色迷彩服,戴黑色口罩、灰色帽子,身材较瘦。”一名目击者称,作案后男子骑一辆红色摩托车沿狭窄的小路向西逃窜。民警追到集市,现场除了被丢弃的摩托车,还有蓝色T恤衫、腻子刀、伸缩棍、斧头等物品。

“摩托车发动机还有余温,链条断裂。”民警分析,根据现场情况来看,劫匪是被迫弃车,应该不会走远。当时附近有一片杨树林,民警进入树林地毯式搜查,却未能找到嫌疑人的踪影。

“当时最大的线索就是作案的摩托车。”民警查证摩托车车主、归属地等情况,遗憾的是,该车2008年在莱阳一网吧门前被盗,线索中断。“嫌疑人目标明确,逃跑路线非常隐蔽,应该是预谋作案。”民警分析,嫌疑人案发前应该会到黄金柜台“踩点”。

民警随即调取周边场所近百处监控,监控显示案发前三天,嫌疑男子与一名女子多次在超市出现,并在黄金柜台附近徘徊。而就在事发前一天,女子曾在上马、胶州交界处出现。根据这些线索,这名女嫌疑人很快被锁定,她就是陕西安康来青的陈某,今年21岁,在胶州一公司上班。

去年8月5日,陈某被民警控制。她交代,作案的男子姓高,是自己的男友,今年也是21岁,两人是安康老乡,案发后高某就连夜逃回老家。民警迅速奔赴陕西,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当月7日晚将高某抓获,在其租住屋内的床底下找到了被抢的12条金项链。

讲述:

项链曾藏配电箱

原来,高某和陈某相恋多年,三年前两人来青岛打工。去年7月份,两人相继从胶州一家公司辞职。因嫌工作太累,高某一直没找工作,虽然生活拮据,可两人一直梦想过上好日子。这期间,高某萌发抢劫黄金柜台的想法,不过开始遭到了陈某拒绝。

去年7月下旬,高某从五金店购买了作案工具,再次与陈某商议抢劫。“我告诉她只是到超市看看,了解人多少。”高某劝说陈某,接连几天,两人多次到超市踩点。去年8月1日中午,高某骑摩托车载陈某来到超市,交代她到里面看看。一会儿,陈某打来电话说“人很少”,于是高某“全副武装”进入超市……

骑车逃跑过程中,高某的摩托车出现故障,只好弃车进入附近一小区,并把项链藏到单元楼配电箱下面的空隙里,然后离开现场。过后,高某返回小区取走项链,回老家避风头。而陈某因为惦记着7月份的工资,想等公司结账后再走,就一直留在青岛。

进展:

小情侣双双获刑

“她不同意我这么做!”庭审过程中,高某曾一度为陈某开脱。“我不知道他要抢劫,他只说带我去逛街。”陈某说。对于陈某的说法,公诉机关提出了几个疑点,在前期两人的供述和警方提供的证据中,陈某曾多次和高某一起到超市踩点,而且案发前,陈某确实给高某打过电话,说明超市里的情况。对此,陈某也表示认同。

法院调查了解到,事发当天,陈某先至金店踩点,后高某实施作案。陈某说,起初她不同意,后经高某劝说同意了,作案前,她曾4次到超市查看布局,每次进超市,高某都在外面等着。案发后,高某曾让她到小区找项链,但没找到,后来高某自己找到项链装到她的包里。

据悉,案发后,高某的家属赔偿了被损坏柜台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审理认为,高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高某提起犯意、购买犯罪工具、实施抢劫并携带赃物潜逃,是主犯,应按照他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某参与预谋后,有踩点、望风等行为,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两人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另外,考虑到赃物全部追回,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不得假释;陈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结果出来后,两人均表示要上诉。

链接:

金银珠宝专柜应装报警装置

自去年7月1日起,《山东省金银珠宝经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规范》施行。根据规定,经营金银珠宝的专柜须在营业柜台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商场、超市等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中控室连接。金银珠宝专营店应在营业柜台区域、收款处、主要通道等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达到全覆盖、无盲区。

新规还规定,金银珠宝经营场所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各经营金银珠宝专柜应在营业柜台内安装与商场、超市等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中控室连接的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110”或属地公安派出所联网。金银珠宝专营店根据柜台数量与收款处、专用库房分布等情况,安装与公安机关“110”或属地公安派出所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金银珠宝经营场所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对非营业时间出入经营场所及专用库房等重要部位的行为进行全方位探测报警。入侵探测器应按规定和需求与公安机关、区域联网报警系统或与监控室相连接。

此外,金银珠宝经营场所的每位营业员接待顾客,只能同时出示不超过2件商品,出示商品价格较高时,应有其他营业员或安保力量从旁协助照看。非营业时间应将金银珠宝等贵重商品存至专用库房或保险柜(箱),体积较大或不易移动的商品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民警介绍说,目前我市共有千余家金银珠宝店(专柜),除新装修或开业的店外,绝大多数已按照《规范》要求配备了防护设施。公安机关还会对重点地点、街区、商圈进行不间断警车巡逻。一旦发生意外,民警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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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锦伟]

标签:黄金 辣椒粉 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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