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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男子骑电动车与逆行车碰撞倒地 遭汽车碾轧


来源:齐鲁网

2013年11月10日,张某骑电动车沿肥城市某镇一条公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与对行王某骑的电动车碰撞,王某倒地后被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三轮汽车碾轧。

原标题:肥城男子骑电动车与逆行车碰撞倒地 遭汽车碾轧

齐鲁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马兴强)2013年11月10日,张某骑电动车沿肥城市某镇一条公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与对行王某骑的电动车碰撞,王某倒地后被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三轮汽车碾轧。该事故造成王某死亡。经肥城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三轮汽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近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张某于事发当天早7时40分,骑电动车上班。他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在他前方有一辆顺行行驶的三轮汽车,三轮汽车在经过减速带时一减速,张某便从三轮汽车左侧超车,并一直在路中间行驶。走了没多远,他看到对面行驶过来一辆电动车,也在路中间行驶。张某见对方好像要向北打方向,他想着给后面的三轮汽车让路并且躲避对行的电动车,他就猛的向南扭了一把方向,没想到在路南侧和对行电动车发生碰撞。两人都歪倒在地,后方顺行的那辆三轮汽车正好行驶过来了将王某碾轧。

见发生事故,三轮汽车驾驶员赶忙打电话报警。张某回忆说,王某可能为躲三轮汽车,也行驶到路南侧去。张某称他有责任,他的电动车没有靠右行驶。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目前许多电动车驾驶人认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超车抢道逆行都没关系,这其实很危险。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并不限于机动车驾驶人。该案中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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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行驶 张某 三轮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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