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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男子撞人逃逸 为逃避惩罚再买辆新车来顶替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12月24日济南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用频道《警方前线》报道,现在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开车给人带来便捷和舒适的同时,也伴随着危险。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邑大队事故科科长 张国平:“我们在德州开发区南侧这家4S店发现12月6号销售了一辆尼桑逍客汽车。

原标题:临邑:“偷梁换柱”——撞人忙逃逸买辆新车来顶替

齐鲁网12月24日济南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用频道《警方前线》报道,现在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开车给人带来便捷和舒适的同时,也伴随着危险。有个小伙儿,开车把人撞晕后选择了逃逸,还企图和咱们交警玩“障眼法”。

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一辆被汽车撞坏的电动车横在那儿,路面上有车辆挫划的痕迹,还有一些零乱的汽车散落物。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邑大队事故科副科长杨清峰:“晚上,一个电动车由西往东过公路,那个肇事车一个白色的越野是由南往北过来,撞了以后然后一直把车拖到那个位置,留下了碎片,直接逃逸了…… ”民警根据车上碎片残留的字样分析,确定这是一辆白色的尼桑逍客轿车,是2013年11月份以后出厂的新车。最终,在宿田路某处治安卡口的监控上,民警捕捉到了肇事汽车逃逸的画面,民警立即兵分三路去德州、济南周边县市的4S店进行详细摸排。在德州市开发区一家4S店排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了问题。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邑大队事故科科长张国平:“我们在德州开发区南侧这家4S店发现12月6号销售了一辆尼桑逍客汽车。因为它距12月5号事故案发时间特别短,非常可疑。我们要求详细调阅13年11月截止到12月5号所有的尼桑逍客销售记录,必须完整准确。经过经理以及主要销售部门核实以后,我们发现了12月6号销售的那辆汽车车主在12月4号并且购买了一辆同样车型的尼桑汽车,并且与肇事车辆非常相似。”

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三天之内买了两辆一模一样的白色尼桑逍客汽车,不菲的价格实在令人怀疑。民警立刻赶到临盘街道姜坊子村的嫌疑人姜某家里,发现了已经藏匿起来的肇事车,事故现场的碎片经过比对与这辆车完全吻合。但是,除了姜某的母亲在家以外,姜某和他的父亲都没在家。目前,被撞的50多岁的受伤男子还在临邑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全身多处骨折,处于中度昏迷状态。临邑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张国平:“假如姜某发生事故之后不逃逸,对伤者进行及时救助,及时进行报警,我们将按照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处理,但是姜某发生事故以后逃逸没有对伤者进行救助。”

直到目前,姜某仍旧逃逸在外,警方也一直在追逃中。临邑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张国平:“在此我们呼吁,假如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逸,应该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抢救伤者挽救生命,给交通事故减少最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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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民警 姜某 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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