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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口罩男”专抢夜行女 骑车撞倒后重拳殴打


来源:水母网

9月份以来,招远市多名女性独自夜行时,被戴口罩的男子抢走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摸排,民警发现在市区居住的夏津县新盛店镇郭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口罩男”的真实身份逐渐浮出了水面。

犯罪嫌疑人现场还原事实真相

原标题:“口罩男”抢劫多名夜行女 骑车撞倒后重拳殴打

水母网11月20日讯(YMG记者 于杨 今日招远记者 苏文晨 通讯员 国忠 国伟) 9月份以来,招远市多名女性独自夜行时,被戴口罩的男子抢走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经民警侦查,发现案件嫌疑人特征非常明显:骑一辆紫红色踏板助力车,头戴灰色帽子,嘴上捂着一个黑色口罩。多行不义必自毙。11月12日,“口罩男”踪迹暴露,警方在一网吧内将其抓获。据了解,该名28岁的“口罩男”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入狱1年,今年5月才刚被释放出来。

独行女子深夜遭遇抢劫

10月15日傍晚6时许,刘女士骑助力车沿招远市轮胎工业园往北回家。因已过了下班时间,加之地段比较偏僻,路上行人很少。

在路过一必经的丁字路口时,刘女士突然被连人带车撞翻在地。刘女士扶起助力车后,抬头一看,一名男子正站在身旁,旁边还停着一辆紫红色的助力车。

“你没事吧?”男子貌似关切地问。“没事,你怎么也不看着点!”刘女士以为是被男子撞了,随口抱怨了一句。可没等刘女士再说什么,男子突然冲到跟前,朝她脸上猛地一记重拳。

之后,遭受重击的刘女士隐约看到男子打人后一把抢了她的手提包,骑上助力车调头跑了。刘女士赶紧起身追赶,但因体力不支被其甩掉。

据介绍,手提包里面有一个黑色的钱包、一部手机、一个充电器,钱包里面有一百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两张银行卡等物品。受害人并未看清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只记得男子操外地口音,而且戴着灰色的帽子和黑色的口罩。无独有偶。10月初,在招远市晨钟路向阳小区,深夜独行的周女士也被抢劫,男子抢走了周女士的提包骑上助力车一溜烟跑了。

警方串联侦查锁定“口罩男”

民警调查发现,连日多名单身女子被抢案件,似乎都与一名“口罩男”有关,刑警大队决定对几起案件串联侦查。

民警调取了全市范围内9月份以来有报案记录的所有抢劫、抢夺类案卷,从案发时间段、受害人刻画的嫌疑人作案手段、交通工具等方面着手,经分析研判,认定9月份两起、十月份7起、十一月份3起,共12起案件应为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嫌疑人作案地点大多选在城南、城东城乡结合部路段,或者略偏一点的居民小区。”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民警随后立刻着手对这12起案件发生地点及周边路段进行细致搜索,并先后调取了二十余处视频监控资料,拓展侦查线索。

经过对文三-河东路口、轮胎工业园门前、向阳小区一商铺门口等五处调取的视频资料进行分析,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做了基本刻画,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20多岁,骑一辆紫红色助力车,作案时戴帽子、口罩伪装。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摸排,民警发现在市区居住的夏津县新盛店镇郭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口罩男”的真实身份逐渐浮出了水面。

疯狂抢劫者才出狱6个月

民警发现,郭某某长期居住在一出租屋内,但经常连续几日混迹在网吧等公共场所。11月12日,专案组获取了重要线索,在市区一网吧成功将郭某某抓获。

经审讯,郭某某供述了从今年9月开始,多次骑乘助力车在城区附近选择单身妇女抢劫作案十余起,抢夺财物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今年刚28岁,2010年来到招远,2011年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罚金2000元,2012年又因入室盗窃被判刑一年,今年5月14日刚刑满释放。

据郭某某说,他出狱后也曾在某火锅店找了份工作,想安安稳稳地成家立业。8月份。郭某某因为胃穿孔花费万元做了手术,随后老婆与其离婚。“当时没有钱花,觉得抢钱来得快,所以就决定去抢钱。”郭某某说。

因为每次抢劫十分害怕,嫌疑人就特意准备了帽子和一个口罩伪装起来,并选没有人陪伴的单身女性才敢下手。

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受害人化名)

独行女性如何防抢

1.靠里侧行走

办案民警提醒,夜晚女性朋友独自出行应提高防范意识。独行时应尽量靠里侧,歹徒往往从背后窜出,因此,如果有意识地往里侧行走,至少可以给歹徒增加些作案难度。

2.斜挎挎包

女性携带挎包,最好变直挎为斜挎。众多案例证明如果行人斜挎包,就会增加歹徒的作案难度。

3.携带辣椒水

女性如果非要夜间独行,可在包中装一瓶发胶或用矿泉水瓶装一瓶辣椒水,遇歹徒时可使用。如遇抢劫事件,首先要确保人身免遭伤害,在此基础上寻找机会呼救或与歹徒搏斗。同时,要注意捕捉抢劫、抢夺者的各种特征。包括歹徒的体貌特征、作案使用车辆的特征,并看清歹徒逃跑的路线,以利于警方抓获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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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口罩男 殴打 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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