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男子参加跟团游被坑 米饭馒头需自费购买
2013年10月23日 08:42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男子参加跟团游 到目的地得知要自费买米饭馒头 水母网10月23日讯说是高级酒店双标,结果房间连通风窗户都没有。每人25元一餐的标准,米饭馒头还要另外花钱买,说好的“优秀导游讲解”,结果导游连
原标题:男子参加跟团游 到目的地得知要自费买米饭馒头
水母网10月23日讯说是高级酒店双标,结果房间连通风窗户都没有。每人25元一餐的标准,米饭馒头还要另外花钱买,说好的“优秀导游讲解”,结果导游连路况都不熟悉。刚从内蒙古“五日游”回来的市民郭先生这次旅行玩得可不太舒心,旅行社的“模糊合同”让他们一行11人吃了大亏,郭先生一怒投诉到市旅游质监所。
旅游签的“模糊合同”条条不达标
“旅游合同约定,住宿标准为海拉尔、满洲里高级酒店双标间,阿尔山标准酒店,结果到了后才发现海拉尔的‘高级双标’基本上就是属于小旅馆,设施陈旧,而在阿尔山市区住宿的也不是标准酒店,楼道狭窄,房间没有通风窗户,存在安全隐患。”郭先生说,住宿也就将就了,合同中约定用餐标准为正餐每人25元,没有按标准执行不说,主食馒头、米饭还需自行购买。住没住好,吃也没吃好,郭先生一行11人本指望“优秀导游讲解”来弥补一下旅程的遗憾,可没想到司陪人员居然对当地路况不熟悉,游览游玩时间都在路上耽搁了。
对于郭先生的投诉,旅行社解释,在住宿的四晚中并非都不符合住宿条件,而游客自行购买米饭馒头是因为在蒙古族居住区,一般主食以面条及面汤为主,米饭和馒头相对稀少,所以在按量供应后需游客自费购买。对于“导游不熟悉路况”,旅行社表示,游客报名时已经告知呼伦贝尔、海拉尔地区的接待条件及当地的交通条件不能和发达地区或者较发达地区相比较,路况相对较差。
“服务不到位”旅行社赔偿损失
对于此次纠纷,市旅游质监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旅游合同中不允许出现“准星级”、“高级酒店”、“高档酒店”等模糊字眼,应确切表明酒店为几星级。合同中约定的“高级酒店双标间”及“标准酒店”,到底是几星饭店等级,无参照标准,出现纠纷应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而旅游途中需游客另行付费的事项,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说明或提前告知游客。合同约定的用餐标准为正餐25元/人,依照通常的理解应为提供的主食是不需要另行付费的,因此旅游者可要求旅行社退还另行付出的饭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旅行社应当合理安排规划旅游线路及行程,导游、司陪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旅行社虽承诺“优秀导游讲解服务”,但行程安排上存在瑕疵,应退还部分导游服务费用。经过协调,旅行社和郭先生达成一致意见,由旅行社赔偿郭先生一行11人,每人900元,共计9900元。
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出游时一定要对旅游合同做全面的了解,对于一些类似“高级”、“高档”等模糊字眼要更加留意,有必要的话可以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损失赔偿。 (YMG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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