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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男子因盗窃入狱 DNA鉴定现原形杀人潜逃13年


来源:德州新闻网

19日晚上8时许,张小亮与王小明携带一把斧头和手电筒,租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天津,并于深夜12时许来到庆云县余丽芳家。同年10月20日,根据张小亮归案后的供述,警方很快又在大连市某公司,将正在此打工的作案同伙王小明抓获。

原标题:德州男子杀人潜逃13年 盗窃入狱DNA鉴定现原形

因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在举行结婚仪式后没能领取结婚证。难忍东躲西藏的日子,女友提出分手。不料,小伙子怀恨在心,深夜,他携斧杀死女友及其母亲后潜逃十三年之久。最终DNA鉴定让隐姓埋名并因盗窃入狱的他露出了原形。

被无证婚姻埋葬的爱情

张小亮,生于1974年8月,初中文化,系山东省庆云县徐元子乡农民。

1997年春节前夕,经他人作媒,张小亮与同乡邻村的年轻姑娘余丽芳相识。两人互有好感,很快坠入爱河,在农历正月十五后按照当地风俗订立了婚约,并且不久两家就为他们举行了结婚仪式。“从相亲到结婚嫁娶不足一个月的时间,男家曾给女家买衣服、送彩礼,总计4000多元!”张小亮的父亲说。

举行了结婚仪式后,由于男方年纪不足法定结婚年龄,张小亮和余丽芳没能领出结婚证。为了躲避相关部门的检查,他们便到一亲戚家借居生活了一个月左右。“没有结婚证,万一被查住罚款怎么办?”久而久之,两个人都过够了担惊受怕的日子,先是女方主动提出分手,并回了娘家一直不归,无奈下,张小亮也只好回到自己家。

后来,张小亮听说余丽芳去了一家饭店当女服务员,他感觉颜面丢尽,实在接受不了。为了让余丽芳放弃这份工作,张小亮曾带领两家的亲戚轮番前去劝说,结果不仅没有把余丽芳劝离饭店,反而被饭店的老板和其他服务员们打骂了一顿:“没领结婚证,她就不是你媳妇!”“你媳妇当小姐了,你还来找她干啥?”……

从此两人分手了,张小亮因此对“妻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因爱生恨酿惊天惨案

1997年的冬天,张小亮去天津一家轮胎修补门店打工,后来因店内人手不够,张小亮便介绍庆云县渤海街道办事处的青年农民王小明到此打工。

时至1999年2月18日,身在天津打工的张小亮忽然想回家乡庆云县,到余丽芳家“堵”她。因为他曾返乡了解到余丽芳经常在饭店,很少回娘家。据后来张小亮供述,他当初的想法是“一是想出出气,二是想顺便拿回点钱来,算是折抵点彩礼,让自家少损失些”。

当天,张小亮找来王小明一起商量回庆云找余丽芳的事情。张小亮说,他与余丽芳订亲时,女方花了他家不少钱,并说:“我媳妇家很有钱,我知道钱放到哪里。晚上就我媳妇和她母亲在家里,正好方便咱们去偷钱!”王小明答应了。

19日晚上8时许,张小亮与王小明携带一把斧头和手电筒,租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天津,并于深夜12时许来到庆云县余丽芳家。余丽芳家没有院墙和大门,张、王二人便径直轻轻拨开门进了正屋。

王小明用手电筒先是朝西间里屋照射,不料惊醒了正躺在炕上睡觉的余丽芳之母崔老太太。“谁呀?”崔老太太刚问了这样一句,张小亮急忙冲上前用斧头朝其头部砸了一下。当发现老太太抬头又动了一下时,张小亮又接着砸了第二下,致使崔老太太当即趴在床上再也没有动弹。

张小亮找钱未果,跟随手持电筒照射的王小明又来到东里屋时,发现余丽芳正在炕上趴着睡觉,张小亮便又上前朝其头部、左腿膝盖各猛击了两斧头。“张小亮说偷钱是假的,他为的就是报复女友及其家人!”王小明在后来归案供述说。

后经法医鉴定,崔老太太和其女儿余丽芳均因颅骨骨折、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

隐姓埋名13年与人同居生子

作案后,张小亮和王小明连夜乘出租车潜逃回了天津。

当从家乡电话里得知余丽芳母女都已死亡的消息时,张小亮自知罪孽深重,吓得失魂落魄,急忙悄悄离开天津。从此,他开始了苦难黑暗的十三年逃亡生活。

张小亮先是来到北京,后来奔赴吉林、黑龙江等地。当他从黑龙江省鹤岗市下了长途汽车,打算步行去附近一家农场时,正值当地下起了大雪,依旧穿着单衣的张小亮又累又饿,曾昏倒在路边,幸遇过路人于某将其救起,并安排其到他的果园里干活糊口三年多。

后来,张小亮又到宝泉岭市场打工,认识了孙某,并经孙某介绍,与孙某的外甥闺女马某谈起恋爱,后同居生活,并于2003年4月生育了一个儿子。

逃亡期间,张小亮谎称自己叫邢富林,是天津人,自小父母双亡。由于没有身份证,他和马某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连孩子的户口也落在其母亲的户口上,随了母姓。

再次作案入狱DNA逼其现形

案发后,庆云县公安局迅速派出干警到现场进行侦查,很快根据失落在案发现场附近的电话本和天津暂住证等线索,将作案嫌疑人的目标紧紧锁定在张小亮身上,并在此后13年的时间里一直在网上对其追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2年7月,正值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庆云县公安局对张小亮的父母提取血样送德州市物证鉴定所进行DNA鉴定,并上报全国DNA数据库进行比对,发现已关押在黑龙江新建监狱的邢富林DNA与张小亮的父母符合亲子遗传关系。

同年9月28日,庆云警方前往新建监狱,对已关押在这里一年多的邢富林进行提审。果然不出所料,邢富林承认其真实身份就是张小亮。原来,张小亮冒名“邢富林”与马某同居生活期间,曾攒钱买了一辆货车从事贩运粮食生意,后由于盗窃粮食,于2010年11月22日被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同年10月20日,根据张小亮归案后的供述,警方很快又在大连市某公司,将正在此打工的作案同伙王小明抓获。

为无可挽回的错误付出沉重代价

该案被提起公诉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小亮、王小明非法进入被害人住宅,被告人王小明用手电照明,在被被害人崔老太太发觉后,被告人张小亮用斧头砸击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后两被告人又进入被害人余丽芳屋内以同样手段将其砸砍致死,故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被告人张小亮提议犯罪,并积极准备工具,在案发现场用凶器击打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且其在犯罪外逃被通缉期间又伙同他人盗窃犯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故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王小明积极参与犯罪,但其没有直接实施击打被害人,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9月30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小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与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王小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春笋志刚姝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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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张小亮 崔老太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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