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对房东女儿袭胸 妻子被房东一家扔下六楼
2013年09月20日 20:33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小惠
【法制案例】:8月6日,涉嫌故意杀人的李强、孙洪艳夫妇及女儿小雯(14岁,化名)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在李强夫妇的殴打、威逼下,李某无奈爬上阳台窗户,一条腿伸在窗外摇摇欲坠。
原标题:因丈夫对女儿袭胸妻子被房东一家扔下六楼
【法制案例】:8月6日,涉嫌故意杀人的李强、孙洪艳夫妇及女儿小雯(14岁,化名)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8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将租房人李某反锁在租住房中,殴打勒索50万元。正当救援人员全力实施营救时,李强、孙洪艳夫妇将李某扔下6楼,致其颈椎、肋骨等处骨折。(编者注:此为2012年案例)
起因:老公对房东女儿袭胸,岂料竟是悲剧的开始
李强、孙洪艳夫妇及女儿小雯住在开发区某小区一居民楼6楼,屋子被隔成上下两层,其中上层阁楼自用,下层隔成几个房间对外出租,受害人李某便是其中一家房客。由于孙洪艳和李某名字相近,又都是黑龙江五常人,两家平素关系不错。孙洪艳和丈夫李强以卖水果为生,白天一般不在家,因此女儿小雯有时到李某家吃饭、看电视。
8月4日晚8点多,孙洪艳报警称,其女儿小雯被李某的丈夫何某强奸。福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所里调查。
小雯在母亲孙洪艳陪伴下接受了民警询问。小雯告诉民警,当天中午她到李某家吃饭、看电视,何某便招呼她到床上坐。小雯见床上还有何某8岁的儿子在睡觉,也没多想就上了床。不料,何某突然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又将一只手伸进她的衣服摸了一下胸部。
经询问,何某交代了违法事实,与小雯的陈述基本吻合。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认定何某的行为不涉嫌强奸犯罪,其行为构成猥亵,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何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送开发区行政拘留所执行。
8月6日,何某被执行行政拘留的第二天,李某和大姑姐何某某回到出租屋搬东西,两人将东西搬到楼下时,正好碰到李强和孙洪艳,李强夫妇以水电费还没结算清楚为由,将李某和何某某骗回出租屋,悲剧就此上演。
案发:女房客被房东一家持刀绑架,逼迫写50万的欠条
何某某对警方说:“当时是下午3点半左右,李强从阁楼拿了一把菜刀,朝着李某比划,说今天要砍死她。”当时她挡住李某劝李强,被李强踹了几脚,而李某被逼到了阳台里。期间,孙洪艳也找了把菜刀,和李强一起逼迫她们拿出50万元。
在李强夫妇的殴打、威逼下,李某无奈爬上阳台窗户,一条腿伸在窗外摇摇欲坠。
李强逼着她写50万元欠条,不然就挑断她的手筋、脚筋,李某只得蹲在窗框上写欠条。“李强说拿到钱以后,还要杀了我们。我看没有生存的希望了,趁孙洪艳打电话的时候,我从阁楼天窗爬上楼顶。”何某某说。
救援:女房客爬窗求生,一名救援人员被李强家人袭击险些坠楼
期间,有市民看到李某趴在6楼窗户上,以为有人要跳楼,打电话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开发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消防大队和事发区域的福莱派出所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到达现场后,出警民警兵分多路同时展开救援,一路民警在窗下铺设气垫,一路民警上楼了解情况、进行劝说,一路民警升起云梯。楼内民警发现房门被反锁,房内传出激烈的争吵声。到达楼顶的民警将逃生到楼顶的何某某转移到安全地带。
警情有变,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跳楼轻生事件,很可能涉嫌重大刑事犯罪。现场民警一方面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支援;另一方面,依照重大警情进行先行处置。因为担心歹徒伤害人质,楼内民警隔门进行劝说、安抚,一方面稳定歹徒情绪,另一方面转移屋内人员注意力,争取救援时间。
楼外救援人员遭遇到李强夫妇及其女儿小雯投掷的菜刀、酒瓶、铁锅等物品打砸,救援受阻,救援人员放下救生绳,试图把李某拉上来。
屋内李强夫妇死命拽住李某的双腿,和救援人员展开“拔河”,同时继续扔东西袭击救援人员。为保护人质安全,多名救援人员受伤,其中一人险些坠楼。“楼顶是斜坡,没有着力点,而且人质被窗棂挡住,没能将人质拉出来。”开发区消防大队杨队长说。后来李强持棍棒猛击李某,李某体力不支松开救生绳,又被拽回室内。
惊魂:6楼扔出大活人,14岁女孩竟还鼓掌
李某刚被拽回室内不到一分钟,就被李强、孙洪艳抬起来从隔壁房间窗口突然扔了出去,摔在楼下的草坪上。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某生死未卜,孙洪艳的女儿小雯却从窗口探出头,一边鼓掌,一边说:“好,该死!”救援人员顶着高空砸下的酒瓶、杂物等,将李某救起迅速送往开发区某医院。民警从天窗突入室内,另一路民警也破门而入,将一家三口全部控制。(通讯员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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