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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哑铃砸伤环卫工人 精神病男子监护人判赔99万


来源:齐鲁网

2011年1月份,64岁的彭某像往常一样带着扫帚到路边清扫卫生,结果飞来横祸被一个哑铃砸成重伤。对于环卫公司的指控,石某的父母认为这件事与石某没有关系,而且案发时事实不清,不应由石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标题:青岛精神病男子楼上扔哑铃 砸伤环卫工被判赔99万

青岛精神病男子楼上扔哑铃砸伤环卫工被判赔99万

青岛精神病男子楼上扔哑铃砸伤环卫工被判赔99万

2011年1月份,64岁的彭某像往常一样带着扫帚到路边清扫卫生,结果飞来横祸被一个哑铃砸成重伤。由于彭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环卫公司支付了90余万元的赔偿,事后公司又将肇事者石某起诉至法院。由于肇事者石某是名精神病患者,家属认为不需要承担责任。

事发天降哑铃砸成重伤

64岁的彭某2008年从河南老家来青,在环卫公司负责道路清扫工作。事发当天彭某在升平路附近清扫垃圾时,碰到一名熟人开始闲聊起来,谁知这时彭某突然倒地,头上鲜血直流,地上躺着一个哑铃。朋友吓坏了,立即打电话报警,在周围市民帮助下把彭某送到了中心医院。

在中心医院救治一天后由于病情严重又转院至青医附院。经司法鉴定,彭某颅脑损伤严重,还有脑挫裂伤,属于二级伤残,另外还有多发颅骨骨折,身体瘫痪,生活难以自理,大部分时间需要人照顾。事后彭某家人都从老家来看他,彭某在住了半年医院后情况才有所好转,并于今年4月在家人的陪伴下到上海继续治疗。家属认为,彭某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环卫公司应当支付部分损失。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环卫公司支付给彭某90万元。

后续公司起诉肇事居民

不过,环卫公司赔付完彭某之后,将肇事者石某起诉至李沧法院,要求他支付90万元赔偿款以及前期垫付的9万元医药费,共计99万元。

经法院调查,石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残疾人。 2007年石某的父母调解离婚,石某跟着父亲居住。在相处期间父亲发现石某发病时经常打砸家里的东西,甚至辱骂他,起初父亲还会耐心劝导,但后来发现这种做法并不起效,于是从家中搬出,让石某一人居住,每天父亲按时给石某做饭送饭。据了解,事发当天家中也只有石某一人,所以他才做出将哑铃扔出窗外的举动。

对于环卫公司的指控,石某的父母认为这件事与石某没有关系,而且案发时事实不清,不应由石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决监护人失职赔99万

法院审理认为,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人身损害,员工可以先向所在单位索要赔偿,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导致事故发生的肇事方再追偿,因此环卫公司向石某求偿一案符合法律规定。

石某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发生侵权事件,应当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石某名下有财产,赔偿金额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的部分则由监护人进行赔偿。石某同父亲一起居住,父亲明知道他有精神疾病,而且脾气暴躁,经常打砸物品,但是却让他单独生活,并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最终导致彭某受伤,石某及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经李沧法院一审判决,石某的父母先以石某的自有财产赔偿环卫公司99万余元,不足的部分由石某的父母赔偿。(记者 王婷 实习生 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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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石某 判决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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