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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图文并茂"描述枣庄城管打死水果摊主系谣言


来源:齐鲁网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网络造谣是不分地界的,就在8月24日,一名网名为"GO"的网民发布信息,称滕州市城市管理局将一名水果摊主殴打致死,本来城管与小商贩之间就是"水火不相容",看到这个贴以后,大家把矛头又都直指城管。郝某称帖子里的文字是自己想的,图片是从网上下载粘贴的,发帖子时候他的心里压抑太久,一怒之下就发出去了。

原标题:滕州:网名“GO”发布网络谣言 城管打死水果摊主?

齐鲁网8月3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网络造谣是不分地界的,就在8月24日,一名网名为"GO"的网民发布信息,称滕州市城市管理局将一名水果摊主殴打致死,本来城管与小商贩之间就是"水火不相容",看到这个贴以后,大家把矛头又都直指城管。城管郁闷的不得了,咋回事,俺躺着也中枪。

网名"GO"发表的微博是这样写的"2013年8月20号上午9点多钟,在滕州市府前中路路边一名水果摊主遭6名城管人员殴打,当场死亡",帖子上还配有两张人员受伤、血肉模糊的照片,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这条微博信息被网友广泛转载并加以评论。

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滕州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细致的核实,滕州警方证实这是一条虚假信息。通过IP地址警方也很快找到了这名散播谣言的小伙子,今年17岁的郝某,从2011年辍学在家后便长期在互联网上玩各种网络游戏,今年8月24日在家上网时,无意中发现新浪、腾讯等网站上出现大量关于城管执法的帖子,抱着好玩的心态,郝某就在微博上用网名"GO"编造了这样一个滕州城管暴力执法的帖子。

郝某称帖子里的文字是自己想的,图片是从网上下载粘贴的,发帖子时候他的心里压抑太久,一怒之下就发出去了。滕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刘天宇告诉记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因制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对郝某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

就在8月26日,家住滕州的孟某,也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称,"在滕州市华汇商场,一女孩在男厕被先奸后杀",给市民造成极大恐慌,最后经查实为虚假信息。目前,郝某和孟某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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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郝某 水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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