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将人撞成植物人拒赔偿 领40万保费买房
2013年08月13日 08:30
来源:齐鲁晚报
原标题:男子将人撞成植物人拒赔偿领40万保费买房 文本报记者周衍鹏 12日,陈某因拒执罪在青岛市市北法院受审。 四年前的一场车祸,他将31岁的男青年李某撞成了植物人,法院裁定他要赔偿伤者60
原标题:男子将人撞成植物人拒赔偿领40万保费买房
文本报记者周衍鹏
12日,陈某因拒执罪在青岛市市北法院受审。
四年前的一场车祸,他将31岁的男青年李某撞成了植物人,法院裁定他要赔偿伤者60万余元,然而在从保险公司拿到40多万元保险费后,他却拿去买了房子,并躲起来。
如今,被捕的陈某因执不执行判决、裁定,将面临刑罚处罚。
肇事车祸撞人被判赔60万
2009年8月7日凌晨,陈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青岛市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不慎将步行横穿马路的李某撞倒。由于伤势严重,李某成了植物人。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李某住院期间,陈某先后垫付医药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共7万元,但这些钱很快就被用光。等李某家属再找到陈某索赔时,后者称“手头也没有多少钱了。”
多次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李某的家属只好诉诸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要求陈某在2011年1月31日前支付赔偿款共计60万余元。
狠心不执行判决躲回老家
由于肇事车辆保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此陈某从保险公司领到了40余万元赔偿金。
陈某自始至终都觉得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有点多,拿到钱后,他找到李某的姐姐商量能不能少赔点儿,但遭到后者的反对,陈某遂萌生了独吞保险金的想法。
为躲避法院执行,陈某换了手机号和住址,并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不过“离婚”后一家人继续生活在一起。陈某还拿保险费做首付在青岛市李沧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妻子名下。此后一家人躲回临沭老家。
遗憾被害人无钱医治去世
眼见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李某的代理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负责执行的法官介绍,他们多次给陈某发短信、打电话,甚至上门找,但都不见陈某踪影。而李某一直等着这40万元,去年因伤势太重无钱医治离世。
今年1月13日,陈某在老家被抓获,以拒执罪被提起公诉。
“我不是故意独吞那笔钱,只是因为当时联系不到陈某,所以钱就一直放在家里。”12日上午,青岛市市北法院在看守所内开庭审理此案,陈某辩称“只是暂时拿来用用。”此后,面对检方及法官的询问,陈某都只是简单一句“忘了,不记得了。”后又改口认罪。
据了解,陈某被捕后,其家人又向法院交了37万元,但仍拖欠本金及利息20余万元。法院当日并未宣判,据法官介绍,一旦拒执罪成立,陈某将面临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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