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男子自称“执法部门委托”向摊贩收取“管理费”
2013年07月09日 16:16
来源:聊城晚报 作者:张克志
每天中午,陈先生夫妇都会在聊城经济开发区黄山北路摆一个小摊,客源主要是附近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反映:马路市场有人“私自”收费 陈先生一家人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家园开了一家小餐馆。
原标题:聊城一男子自称“执法部门委托”向摊贩收取“管理费”
每天中午,陈先生夫妇都会在聊城经济开发区黄山北路摆一个小摊,客源主要是附近建筑工地上的工人。7月7日中午12时许,陈先生的妻子刚把摊位放好,一位中年男子便走过来开始收费,每个摊位100元,该男子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具任何收据。如果不交钱,就不让摆摊。
反映:马路市场有人“私自”收费
陈先生一家人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家园开了一家小餐馆。最近,随着附近一家建筑工地的开工建设,在附近吃饭的工人多了起来,为了方便附近工人吃饭,陈先生夫妇也跟其他商贩一样把摊位摆在了黄山路的人行道上。
7月7日中午12时许,陈先生的妻子刚把摊位放好,一位中年男子来到他们的摊位旁,要收取100元管理费。陈先生说,这已经是半个月内第二次上门收费了,如果不给钱,对方就不让出摊。最让陈先生苦恼的是,对方根本不给开具任何单据。该男子告诉他,是执法部门委托他进行收费的。
陈先生说,这名男子不单单向商贩收费,还经常向附近的餐馆等场所销售啤酒,如果买他的啤酒,“管理费”可以少收一点。陈先生说,对方看在他们上次买了他的啤酒的分上,向他收了80元钱,“被迫交钱的并非他们自己,凡是在路边摆摊的,无论卖什么商品的,都得交钱。”
陈先生说,他们在这里摆摊得到了开发区行政执法局的准许,按照规定,每天中午11点半到下午1点的时间段内可以出摊,收摊后把周围的垃圾打扫干净即可。根本就没有提收费的事儿,他怀疑是有人打着执法局的幌子在收费。
调查:中年男子沿街收费
7月6日下午6点多,记者来到黄山北路。
“收费的高个男子留着平头,穿蓝花短袖、军绿色短裤。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来。他只收在人行道上摆摊的钱,不交也不打人,但就是不让摆摊了,手里还拿着一个本子作记录。”附近一个卖水果的商贩向记者透露,每次收三块钱,每天都得交。
记者看到这名男子在黄山路西侧的人行道上,从南向北挨个摊位收费,该男子到了谁的摊位前面,商贩就会乖乖地把钱递到男子手里。记者上前询问,摊主一摆手:“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部门:尽快核实情况
8日下午,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局长鲍东海告诉记者,随着黄山北路居住小区的增多,导致流动商贩在附近聚集,由于缺少市场,才导致出现商贩扎堆人行道的情况。目前,开发区已经在附近着手规划建设便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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