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烟台男子三次起诉离婚 妻子法庭上精神崩溃以头撞墙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男子两次起诉离婚妻子法庭上精神崩溃以头撞墙  水母网6月29日讯(YMG记者 史崇胤) 今年6月份,吴某独自一人来到烟台芝罘区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起诉与女方高某离婚了。开

原标题:男子两次起诉离婚妻子法庭上精神崩溃以头撞墙 

水母网6月29日讯(YMG记者 史崇胤)  今年6月份,吴某独自一人来到烟台芝罘区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起诉与女方高某离婚了。开庭庭审期间,女方情绪一度失控,竟然以头撞墙。

毓璜顶审判庭的法官毕华威说,吴某和高某于2001年结婚后,一直与吴某的父母共同居住在吴父单位的住房内。2009年3月,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吴某离家在外租房居住,一直分居至今。

吴某曾先后两次起诉离婚,均因高某坚决不同意而撤诉。今年,已是吴某第三次诉请离婚。第一次开庭时,女方高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高某称,只知道双方分居前,吴某曾开办一家公司,具体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不了解。吴某却称,公司因负债已经被注销了。

庭审中,办案法官毕华威按照法律规定,限期高某提供相关证据或财产线索。第二次开庭时,高某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法官详细地向其解释了法律举证的规则,并告知离婚后如果发现另一方存在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情况,仍可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

这时,高某突然开始声嘶力竭地哭喊,并抓起被告席上的牌子扔了出去。高某的情绪突然失控,大声咆哮,并用双手击打自己的头部、不断撕扯头发,甚至以头撞墙,一度神情恍惚,几近休克。

在法官的一再安抚下,高某情绪慢慢平复,称其同意离婚并非出于真心。双方分居后,其对吴某一直有感情,希望吴某能回家,现在吴某再三起诉,自己只能同意离婚。高某月工资只有1000余元,在吴某离家期间,高某一直独自抚养儿子,高某的娘家不在市区,自己没有住处,现在也无法提供吴某财产线索,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无力在外租房居住,感到自己人财两空。甚至表示对生活丧失信心,只有死路一条了。

了解到这种情况,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做双方的工作。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工作,男方最终同意孩子由女方高某抚养,其每月负担抚养费1000元,并支付高某经济补偿金50000元。双方达成协议后,高某对其在法庭上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感谢法官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撞墙 法庭 烟台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