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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房为名 烟台小伙专门抢劫强奸出租屋独居女子


来源:水母网

原标题:以租房为名小伙专门抢劫强奸出租屋独居女子 水母网6月17日讯(YMG记者李珑龙口记者于翠霞) 6月,龙口公安部门成功侦破一起入室抢劫、强奸、盗窃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自2012年下半年,

原标题:以租房为名小伙专门抢劫强奸出租屋独居女子

水母网6月17日讯(YMG记者李珑龙口记者于翠霞)  6月,龙口公安部门成功侦破一起入室抢劫、强奸、盗窃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自2012年下半年,以租房为名,专挑出租房内单身女性下手,入室抢劫、盗窃40余起。其中一名受害人被王某强奸。

越陷越深 从入室盗窃到入室抢劫

王某现年32岁,2005年结婚后,工作一直不稳定,近两年更是毫无收入来源。手头上没钱,王某萌生通过入室盗窃,获取钱财的邪念。楼房进不去,王某便看中了平房。

去年底,王某开始在东城区各村大街小巷转悠,当他发现一些平房内家中无人时,便伺机实施盗窃,屡屡得手。后来,王某嫌盗窃费事,他又不会撬锁,便开始蒙面持刀入室抢劫。

今年年初,王某开始以租房为名入室抢劫。看到墙上贴有房屋出租启事的,他假装询问是否有房屋出租,趁机入室。当发现出租房人较多时,王某迅速离开现场。当发现女性孤身在家时,王某转身离开,戴上口罩,拿着刀再次返回出租屋内,以威胁的方式,抢走受害人的现金和首饰等钱物。期间,王某发现被抢独处女子比较漂亮,遂起歹念将其强奸。

起初,王某作案较谨慎,也有较强反侦查意识,每隔20天左右作案一起。后来,王某上了瘾,最短时每隔4天就作案一起。至被抓前,王某共实施入室抢劫11起、入室盗窃30余起、入室强奸一起。

法网难逃 现场物证锁定嫌疑人

案发后,龙口市公安部门责成刑侦大队和东莱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专案组根据发案时间、作案手段及受害人描述,发现案件手法类似,很可能是同一人作案,决定并案侦查。

一方面,公安部门针对发案时间段,组成巡逻组,在农村平房内蹲点守候,争取抓获现行。同时,对各个发案现场重新分析,对周边物证全部进行采集梳理,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力求发现有价值线索。一方面,根据对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作案特点的分析,认为嫌疑人应为对发案地点比较熟悉的有前科人员,安排专人对常住及暂住的刑嫌人员,进行梳理排查。

而事实上,王某确有前科,他曾于1999年因盗窃入狱,2008年因抢劫入狱。6月8日,案件侦查取得重大进展,公安部门通过现场物证确定了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下午14时许,通过布控守候,在王某所居住的某小区门口将其成功抓获。

民警提醒 独身女性提高安全意识

审讯中,王某对自己在龙口实施抢劫、强奸、盗窃40余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还交代,他经常选取中午午休时间作案,是由于一些孤身女性安全防范意识差,中午午休不锁大门,给他入室作案提供了可趁之机。

王某交代,他曾在某村同一房东相邻两家房客处,接连作案两起。2012年底,王某注意到某村一胡同内的住户大门没锁,推门进入,入室盗窃现金千元。但该房东并未提高警惕,时隔几个月,这一幕又在该房东的另一位房客处上演。今年3月份,王某再次来到这个胡同,见相邻的房门虚掩,入室抢走现金800元。

对此,民警提醒市民,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女性独自在家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记得关锁门窗。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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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抢劫强奸出租屋 小伙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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